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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生简章2020,天津滨海职业学院2021年春季开学时间

更新时间:2022-09-25 21:58:01作者:chanong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生简章2020,天津滨海职业学院2021年春季开学时间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生政策、法规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况

o学校名称: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天津示范学校)

o办学类型:公立全日制高校。

o学校一级:高等职业教育

o学校代码:12484

o学校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区庐山路1101号(北校区)

天津滨海新区塘沽区福建北路350号(南院区)

(会计、工商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四个专业大一新生在滨海新区塘沽福建北路350号(南校区)学习生活一年,其他新生在北校区学习生活。)

第四条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面向全国注册的独立设置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创建于1958年,是天津市高等职业学院示范校,占地1000亩,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学院拥有先进的教学设施,包括机械加工及其自动化、国际物流与现代服务、旅游与酒店管理、信息工程管理与服务、国际语言、艺术设计、国际商务、建筑工程技术与管理、园林等校内实训基地。100多个实训室、200多个与企业合作的校外实训基地,为学生的专业学习和培训提供了保障,为学生的实习和就业创造了条件。校园网互联互通,有线无线全覆盖;体育、文化、生活设施完善,绿草如茵,湖泊遍布,校园文化气息浓郁。学院现有固定资产3亿元,其中教学设备总值8000多万元。图书馆拥有纸质图书60万册,电子图书27万册,中外文电子期刊千余种。学院扎根天津滨海新区,服务京津冀,面向全国,以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重点。开设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焊接技术及其自动化、物流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货代)、连锁经营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国际商务、电子商务、国际金融、酒店管理、会计学、工商企业管理、旅游管理、建设工程管理、建设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建筑技术、商务英语、商务日语、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广告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园林技术等29个专业。目前全日制在校大学生近7000人。学院内实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实习与就业无缝衔接。毕业生就业率常年保持在95%以上。学院位于天津滨海新区和天津自贸区的核心区域,东临渤海,西接中心城市天津,北连首都,是中国经济发展的世界屋脊,经济活跃,交通便利。天津市人民政府出台政策:本市高职院校毕业的30周岁以下外省市毕业生,可通过在津签订就业协议申请落户天津。学生就业和可持续发展有坚实的环境基础和政策保障。在毕业的那一年,我们学校所有的学生都可以参加天津市组织的高职考试,我们学校学生的通过率连续多年居高不下。

第二章

第一条天津滨海职业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学校的整体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决定与招生有关的重大问题。招生委员会由院长、书记任主任,分管教学、招生、学生、后勤、就业的副书记、副校长任副主任,教务处、招生办、学院办公室、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继续教育学院、总务处、信息网络中心、组织部(纪委)负责人为成员。他们的职责是研究招生中的重要事项和协调关系,信息和招生办公室是负责日常招生、制定招生计划和组织招生全过程的机构。学院还设有招生纪检监察机构,工作职能是在全年招生过程中对招生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监督上级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邀请师生和校友参与监督学院的招生管理工作。

第二条天津滨海职业学院设有高职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招生办),是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

第一条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生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3年面向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批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布。在招生过程中,经高校招生委员会同意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增加或减少学生人数多、录取分数线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各省招生计划详见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23年高考招生简章、招生政策文件或我院网站(www.tjbpi.com.cn)。

第二条收费标准:艺术类专业每学年8000元,普通类专业每学年5000元,特殊类专业每学年5500元。住宿费:普通4人间每学年800元,普通6人间每学年700元(宿舍入学后由学院统一安排)。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最终物价部门批准的文件为准。

第四章录取方式和规则

第一条高校志愿录取:本着志愿优先的原则,即按照考生填报的高校志愿顺序,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优先录取,当第一志愿来源不足时,依次录取第二、第三、服从志愿的考生。在平行志愿档案报名的省份,录取原则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

第二条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再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果考生成绩没有达到第一个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就要看是否达到第二个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以此类推,直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被录取的情况下,服从专业调剂的可调剂到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予以辞退。志愿是没有年级差异的。

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录取实行“专业志愿明确”的原则

天津考生,根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招生的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为基础,参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进行选拔。1.安排专业时,在高考成绩相同的条件下,先执行本章第四条。如果分数相同,那么优先考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好的考生。如果普通高中分数相同,可以根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专业。2.退役时,高考成绩相同的,先执行本章第四条。如果分数相同,则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差的考生退档。在普通高中成绩相同的,可按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退档。3.在比较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A级的数量,比如A级的数量相同,再比较B级的数量,以此类推。在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时,要在对考生的学业和非学业情况进行综合比较的基础上做出评价。

以上录取办法和规则,如考生所属省级招生办有相关规定,按省级招生办要求执行,择优录取。

第三条艺术类(美术类)录取规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要求,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控制线,且联考或统考专业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美术)类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对艺术(美术)专业录取无明确要求的,按联考或统考专业成绩录取。

如有成绩相同的考生,按文化课成绩录取的专业,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艺术课、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根据专业课成绩,在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文化成绩再次相同,则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进行选调生。按综合成绩录取的专业,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美术类成绩较高的考生;美术类分数再次相同的,优先考虑文化分较高的考生;如果文化成绩再次相同,则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进行选调生。

第四条数学单科成绩较高者,同等时间优先录取。数学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语文单科成绩较高者。如果把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的分数按同样的顺序比较,不同专业的志愿之间就不会有年级差异。政策性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生办规定的原则执行。

甘肃省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综合文化素质测试、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成绩,择优录取。考生所在省招生办有相关规定的,按省招生办要求执行。

第五条所有公共外交

第一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要求和规定时限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到校者,应向学校书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具体报名要求请参考2023年大学新生报名须知。

第二条学院设有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专为贫困学生设立的勤工助学岗位,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第三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考核达到毕业标准,授予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全日制大专毕业证书。

第四条学校在注册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审,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注册为学生;在评审中发现学生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取消其评审资格,取消其学籍。

第六章附则

第一条本章程仅适用于天津滨海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院校秋季招生。

第二条本章程已经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生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上级审批。

第三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此前有关高职招生的任何政策规定,凡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以本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滨海职业学院顾问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作为学校的录取承诺。同时,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开展招生活动。对于因招聘机构或个人欺骗考生及家长造成的伤害,我校概不负责。

第五条本章程由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六条咨询查询录取结果的方式:http://www.tjbpi.com.cn/Item/6532.aspx(最快的消息渠道)。

招生电话号码:

02-66315884(招生办公室)022-66310478(招生办公室)

02-25215079(机电工程系)022-25215086(国际语言学院)

02-25215293(经济管理系)022-25215037(信息工程系)

02-25218060(国际业务部)022-25215711(应用艺术系)

02-25217659(物流管理部)022-25215112(财务部)

02-25214937(建筑工程系)022-25216035(总务处)022-25215040(就业指导处)022-25215029(教务处)022-25215122(学生处)

招生举报电话:022-25831137

学院网站:www.tjbpi.com.cn

学院招生办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生办(tjbhzyxyzsb)

学院手机网站:http://msite.eol.cn/2632

电子邮件:tjbpizsb@163.com

邮政编码:30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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