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无忧自考网!

黑龙江职业学院招生简章2021,黑龙江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简章

更新时间:2022-09-26 08:45:51作者:chanong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程序,依法依规招生,根据“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各省、自治区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和黑龙江省少数民族预科(本科、专科)的招生。

黑龙江职业学院招生简章2021,黑龙江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简章

第三条学校名称: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

办学性质:国家民委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和公办高职院校。

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

学校类型:高等职业学校

第四条学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南产业新城核心区哈南十五路1号。

第二章基本信息

第五条学院占地面积30.38万平方米,学校建筑面积10.4万平方米。现有公共实验室和专业实验室(含实训车间)70个,机房15个,语音室5个,精品录播室1个,网络多媒体教室146个,琴房32个。现有教职工282人,其中全日制高职高专15人,副高职高专82人,全日制在校生4660人。

第六条学院设有食品加工技术、食品检测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检测、绿色食品生产与检测、生物制药技术、药品生产技术、动物医学、畜牧兽医、宠物临床诊疗技术、宠物养护与培训、会计学、电子商务、老年服务与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物流管理、软件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商务技术、韩语应用等专业。(2023年招生专业以省教育厅审批为准)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在相关省(区、市)招生的专业数量及相关说明,见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四章收费标准

第八条各类收费标准由高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报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财政、教育部门批准。具体收费标准详见《2023年黑龙江省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计划》。

第五章入学须知

第九条普通高职院校(专业)录取原则:黑龙江省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自愿录取学生。考生成绩相同的,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排序为:文史为语文、外语、综合文科、数学;理科专业是数学、外语、综合理科、语文。按照外省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录取原则。

第十条普通高职(专科)项目外语不限。

第十一条普通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2023年面向黑龙江省招生。文化课成绩以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成绩为准,专业课成绩参照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学院不会单独组织考试。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是由省考试院划定艺术类专业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第十二条普通高等职业(学院)计划,学院在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按要求通过征集志愿来完成。

第十三条省级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考生专业对口的顺序录取

第十五条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规定为准,在高考文化课总分相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六条录取批次:专科录取批次为黑龙江省高职(专科)批次(A),其他省份以各省公布为准,艺术类录取批次为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省级少数民族本科预科录取批次为本科(B)第一、二批次。

第十七条投档比例:根据各省(市)考试院提供的本批次分数线以上的学生人数确定投档比例。学生人数足够的,按计划数投档。在录取过程中,以考试成绩为依据进行投档,择优录取。加减法政策按教育部和各省考试院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体检要求: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其中“学校不能录取”不录取;“学校相关专业可不录取”由学院视情况选择。

第六章勤勉奖和贷款援助政策

第十九条学院相关政策

1.高职(专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设有高职高专、少数民族预科学生综合素质奖学金一、二、三等奖,以及优秀学习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经济困难学生自强自立奖学金、道德模范奖学金、文学骨干奖学金、体育标兵奖学金、优秀外语奖学金、院长奖学金等9个单项奖学金。

2.高职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每学年2300-4300元)。

3.被我院录取的高职(专科)贫困考生,可在录取后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4.学院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5.学院发《孤儿大学生学费减免和资助实施办法》。

6.学院设立“古力民族团结基金”,每年资助10名贫困家庭学生(2000元/人)。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条高职(专科)学生在学校完成学业,修满学分,达到考核成绩,学院将颁发经教育部注册、黑龙江省教育厅批准的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学院将为在校完成学业并经考核合格的省内少数民族学生颁发预科结业证书。

第二十一条联系方式:

1.招生电话:0451-855600985560198

2.投诉电话:0451-85560019

3.学校网址:www.hljmzzyxy.org.cn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和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为您推荐

七台河职业技术学院专业,七台河职业学院几年制

一.一般原则1.为认真落实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

2022-09-26 08:45

齐齐哈尔医学院2021年研究生招生目录,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2021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学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教育部和各省(

2022-09-26 08:14

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图片,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依据: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招生程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黑龙

2022-09-26 08:14

黑龙江东方学院2021年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黑龙江东方学院几年制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开、诚信、健康发展的指导思想,确保高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2022-09-26 08:13

哈尔滨金融学院2020招生,哈尔滨金融学院2021新生开学时间

哈尔滨金融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程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

2022-09-26 08:13

黑龙江工业大学2021招生计划,黑龙江工业学院招生章程202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校本和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和教育部

2022-09-26 08:13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