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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3
更新时间:2022-12-15 18:48:00作者:自考头条
12月2日,记者从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获悉,我省2023年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笔试将于2022年12月17日、18日举行。
鉴于当前疫情严峻复杂,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健康,确保各考生安全顺利参加考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我省2023年艺术类省级统考时间于2022年11月4日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发布。 本法学专业除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北校区)考试外,其他各类笔试科目考试安排在考生报名的市(招生考试机构所在地。 艺术类考生请随时关注“两地”(现所在地和考点所在地)的出行、检测等抗疫要求,合理安排日程,确保考生提前回到考点,正常参加考试。
关注疫情动态,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考生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返回考点所在地。 途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必须全方位进行个人防护。 坚持全方位规范口罩佩戴,坚持常用酒精湿巾、手消毒液等进行手部消毒,可佩戴一次性手套。 返回考点所在地考完试前,尽量避免前往人员流动性较大的公共场所,不接触有疫情传播风险的人员和物品,不参加群体性活动,不去高风险地区。
遵守有关规定,诚信考试。 考生按时打印准考证,及时了解考试的准确地点和时间,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点。 必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准考证的考场规则。 考生须签订《黑龙江省2023年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不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点承诺书》,在第一科考试时交考点。 根据相关法案的规定,考生在考试中使用通讯工具、替考等考试作弊,是违法行为,提醒广大考生要侥幸,以身试法,避免贻误一生。 艺术类省级统考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考试期间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教育部第33号令)规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关注相关信息,做好面试工作。 考生在笔试科目考试结束后,按有关要求及时准备面试,随时关注面试考点大学网站和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发布的相关信息,认真做好面试相关工作。 来源:黑龙江日报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