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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3
更新时间:2022-12-18 14:42:58作者:自考头条
什么是中等教育高考? 哪个学生好报考?
什么时候申请? 考试形式是什么?录取的大学是本科还是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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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江苏招生考试网小编带大家来看看,下中职教职高考~一、招生范围和对象中职教职高考是普通高中招生的组成部分,招生范围和对象具有本省户籍且符合普通高中招生申请基本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专学校、职业高中、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中等学校)在职、往届毕业生,考生在报考中等教育高考前应参加中等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等学校) 解读:持有江苏户籍或在江苏当地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人可以参加教育高考。 另外,为了申请成功,必须提前参加中等学校的学业水平考试。 其中,过去的应届毕业生如果以前参加过学业水平考试,就不需要重复报考。 另外,只要参加考试就可以了,不是所有的科目都需要通过。 (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1 .中职教师高考)本科批次,)专科第一批批次和)专科第二批次2.招生章程是高校开展招生工作的重要依据,也是高校发布社会相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 高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省有关规定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达规范,经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审核后招生章程公布后,不得擅自变更。 各高校在招生宣传中必须准确描述我校办学类型、水平,使用与办学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一致的学校名称,不得使用简称。 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凡违背国家和我省招生政策的,均以国家和我省招生政策为准。 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申请、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1 .所有考生均须按照申请文件(另行发放)的要求,在规定(时间 )内参加全省统一网上申请和申请信息的现场确认,并按规定支付网上申请考试费。 考生报告的科目群、专业技能方向(见附件一)应与考生在中学所学专业相对应。 2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区市、县(市、区)招聘(教育局教育部门),相关中等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对所有考生报名信息进行核查。 应聘的技工学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入学当年生源所在地或学籍所在地招生部门的录取证书,并由各设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认定。 3 .申请工作按省教育考试院、各设区市、县(市、区)招生(教育局教育部门)、相关中等学校)申请点)分级管理。 各地要在规定的(时间 )内,做好本地区考生网上报名的培训指导、现场签到确认等工作。 解读:报名分为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网上确认三个步骤。 首先,咨询确认自己的学校是否可以安排申请受理。 如果不行的话,你需要提前去当地教育局的教育部门。咨询 四、健康状况检查1 .所有考生均接受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无体检信息的考生不得参加中等教育高考(录取 )。 2 .体检工作由各区市、县(市、区)招聘和教育局教育部门共同负责,按照普通高中(招生 )体检标准和要求进行。 3.报考烹饪、旅游管理专业考试考生须提前进行转氨酶检测。 4 .体检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15日。 五、命题1 .专业技能考试命题工作由各专业大类联考委员会分别组织实施。
命题按省教育厅公布的原对口单技专业技能考试标准执行。 已与中职学校入学考试专业基本技能考试挂钩的化工、农业、纺织服装、药品等4个科组按照中职学校考试有关要求执行,专业技能采用中职学校考试相关专业类专业基本技能考试成绩。 2 .文化统考命题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 命题按省教育厅公布的原对口单技语文、数学、英语和各专业大类专业理论考试大纲执行,有关高中和中等学校在命题教师选拔等方面负责支持和配合。 六、考试1 .考试形式:专业技能考试文化统考。 专业技能考试的形式和内容由各专业大类联考委员会确定,其中化工、农业、纺织服装、药品等4个科目组的考生按中职学校考试有关要求参加考试,考试分为A、B两部分,A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B考试。 文化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专业综合理论,实行闭卷笔试。 2 .科目分数:专业技能考试文化统考总分1000分,其中:专业技能300分(化工、农业、纺织服装、药品等4个科组专业基本技能A考试100分,B考试200分); 专业综合理论300分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00分。 艺术科目组专业不设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总分700分。 3 .专业技能考试时间长短由各专业联合考试委员会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文化统考时间为语文15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专业综合理论150分。 4 .专业技能考试日期为3月4日至3月19日,由各专业联合考试委员会具体确定本专业考试日程,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文化统一考试的日期是4月22日到23日两天。 5 .专业技能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各专业联合考试委员会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校对口单招专业技能考试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苏教考试招生( 2009 ) 61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江苏省2018年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专业技能考试工作的通知》 (苏教考试招生) 2018 ) 4号)的要求组织实施。 文化统考工作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各设区市招办领导下,各设区市招办按照中职教育高考文化统考工作细则文件要求,在标准化考点组织实施。 6 .参加中等教育高考本科和专科第一批次录取考生必须参加专业技能考试和文化统一考试。 只有参加(专科第二批次)录取的考生可以不参加专业技能考试,而是按照意向大学的要求决定是否参加文化统一考试。 七、评分和评分1 .专业技能考试评分工作由各专业联合考试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各专业联合考试委员会对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 .文化统考评估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 所有科目均实行在线评估。 3 .专业技能考试和文化统考成绩均由省教育考试院公布,具体公布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八、志愿填报1 .中职教育高考志愿填报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志愿填报对象是专业技能成绩合格且通过文化统考的考生。时间中职教育高考文化统考成绩公布后; 第二阶段的报名对象是申请中职教育高考,第一阶段录取未通过的考生,申报时间在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 2 .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应与报名时报的科班一致,农业和艺术科班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应与报名时报的专业技能方向一致。 3 .实施全省统一在线志愿填报。 所有符合中职教育高考志愿填报条件的考生,必须按照填报志愿文件(另发)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密码卡填报网上志愿,无需现场确认4 )中等教育高考志愿填报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各设区市、县(市、区)招考(教育局教育部门、有关中等学校)报名点)分级管理,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各地要在规定的(时间 )内,对本地区考生进行网上填报志愿的培训指导。 5 .中等教育高考本科和专科第一批届平行设置志愿和志愿。本科批次设置A、B、C、D、E 5所大学志愿,专科第一批次设置A、B、C、D、E、F、G、H 8所大学志愿; 每个大学设置3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本校其他同科组的专业志愿。 要求设置志愿者与平行志愿者一致。 6 .中等教育高考专科第二批设置A、B、C、D、e、f等6个“大学专业”志愿,分两批进行,采用计算机匹配方式进行录取。 九、奖励与照顾政策1 .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大学技能大赛、江苏省职业大学技能大赛等比赛中获奖考生享受的奖励政策如下: 获奖考生应当报名参加中等教育高考,取得文化统考成绩,获奖比赛项目应当对应上报的科组,方可享受中等教育高考奖励政策。 考生在校期间参加上述大赛并获奖的,可以直接认定该学生相应的专业技能成绩。 获得省级技能大赛优秀奖的考生的专业技能成绩,可认定为当年本专业全省统一专业技能考试分数线分数的国家级技能大赛优秀奖及省级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的考生的专业技能成绩,占当年本专业全省统一专业技能考试分数线的120% (满分300分) 鼓励技能竞赛中获奖的考生参加专业技能考试。 例如,如果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与获奖认定的专业技能成绩不一致,则以高分计算专业技能成绩。 获得世界技能大赛奖、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银牌以上、全国职业大学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江苏技能冠军大赛金牌、江苏省职业大学技能大赛一等奖的考生, 根据报考情况直接录取省属院校本科专业学习(以下简称直接录取010-010 )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铜牌、全国职业大学技能大赛三等奖、江苏技能冠军大赛银牌、江苏省职业大学技能大赛二等奖根据报考情况直接录取省属院校专科专业学习(以下简称直接录取专科 ); 本考生成绩达到本科投档要求的,可以参加本科阶段投档和录取阶段投档。 在国家及省技能大赛美容美发项目中,模特运动员和技能操作运动员享有同等奖励政策。 根据全国职业大学技能大赛的要求,每年省赛后要增加部分项目省级选拔赛。 参加省级选拔竞赛获奖运动员与省技能竞赛获奖运动员享有同等奖励政策。 获得省技能竞赛优秀奖的考生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 技能竞赛获奖考生享受中等教育高考奖励政策,获奖项目自获奖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2 .获得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并获得省“三创”优秀学生称号的考生可同等条件优先录取政策。 3 .省级以上体育竞赛获奖体育科组考生享受的奖励政策如下: 获奖考生必须到中等教育高考体育科组报名,取得专业技能考试合格成绩和文化统考成绩,方可享受中等教育高考奖励政策。 全国体育赛事(由国家体育总局或教育部组织的青少年单项赛、分区赛、专项赛、系列赛、全国中学生比赛(前六名,江苏省体育局或省教育厅组织的省运会、省级单项赛、省中学生比赛)前三名考生,根据志愿直接)
4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录取时根据考生总分(艺术科目组为文化分)加分投票)高中考核确定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投票条件的,是否只能享受其中最高分之一: 本条可与第1、2条的奖励政策同时享受。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寄。 )服役期间获得二等功以上荣誉的退役军人,或者被战区(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投20分。 )3)归侨、侨眷、归侨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4)自主就业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10分投档。 ()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远程上网(录取 )。 中等教育高考录取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本科批次,第专科批次一批批次,采用中等教育高考成绩平行志愿录取; 第二阶段为专科第二批次,按照中等教育高考成绩或中等教育高考成绩或中等教育高考成绩或大专院校招生简章其他要求,使用录取。 1 .第一阶段(本科批次,)专科第一批次)1)划定原则省教育考试院根据高中招生计划数、考生志愿和成绩等情况,按科目组划分(2)录取体制中职教师高考实施(招生高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 符合(招生 )条件,成绩达到省(录取 )最低录取分数线且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按照高校(招生 )计划数100%,从高分到低分招生大学决定考生录取与所录取专业,负责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和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 省教育考试院监督招生高校执行招生政策、招生纠正计划情况、招生政策及违反规定的行为。 (3)录取原则和投档办法)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达到省)录取最低管理分数线的考生,按平行志愿“分数优先,按志愿”投档规则投档。 非艺术科目组以考生文化和专业技能成绩之和作为投档成绩。 艺术科目组的艺术设计方向是以考生文化和专业技能成绩之和为投稿成绩的音乐教育,舞蹈编辑方向是以考生的专业技能成绩为投稿成绩。 对于投稿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其专业技能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投稿,如果仍然相同,则按照志愿顺序全员投稿部分考生。 应聘方法与平行应聘方法相同。 2 .第二阶段(专科第二批)中等教育高考)专科第二批分两批进行,每批包括三个步骤。 (1)考生报名。 报考中等教育高考、未通过第一阶段录取的考生可以通过网上志愿填报系统,以“大学专业”方式同时填报6个“大学专业”志愿。 )2)大学审核。 大学根据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按照“录取原则”,对报考的考生,将“审核,审核合格考生”改为“审核” 其中,参加中等教育高考,成绩达到专科第一批次省控线的考生,原则上根据中等教育高考成绩提前录取排序,其他考生中等教育高考成绩或院校: 000 前录取排名由招生大学负责解释。 )3)计算机匹配(录取 )。
高校预备录取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电脑系统自动匹配考生报名优先顺序和高校确定的考生预备录取顺序。录取1的大学和专业,录取完成。 考生不需要在网上确认录取的信息。 第一次合格条件不满(录取 )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第二次志愿;录取合格的考生,不得重新填写其他院校(未注册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到录取办理注册手续)。 考生报名,经过院校审核、匹配录取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可再参加下一轮; 每一轮的执行计划数为上次未完成计划数; 大学应当在本校填报的考生范围内安排考生预排名次。录取排名大学录取考生数达到招生计划数时,视为完成招生计划。 3.录取要求高中录取新生按规定程序按时完成建档、建档、退档、审核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保证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无故超出的,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省教育考试院可根据考生提交的电子文件,按照相关院校计划数,由高到低依次代为办理。 同时,书面通知相关大学。 通过各类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中等教育高考录取。 通过中等教育高考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各类普通高中录取。 十一、转制升学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贯通培养项目的通知》 (苏教工( 2023 ) 3号)精神,我省2023年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贯通培养项目转制升学工作(以下简称转制升学)管理办法如下: 1 .调入名额和调入名额名额名额的对象分别是省教育厅公布的2020年现代教育体系贯通培养项目中中职“33”分阶段培养和中职以及本科“3 4”分阶段培养的中职应届毕业生。 分段升学计划纳入省教育厅下达的高中招生年度总计划,不占用对外公布的中等教育高考招生计划。 2 .资格审查、报名和体检(1)申请调入名额限额升学的考生必须是调入名额限额升学人员。 否则,报考。 )2)调入名额(时间,方式与中等教育高考考生相同,参照中等教育高考收费标准缴纳考试费和相关费用。 )3)转档考生所学中职专业应与中职教育高考科组(见附件一)一致。 符合中等教育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兼顾本科组中等教育高考。 )4)所有转入的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体检工作与中等教育高考体检工作同时进行。 没有体检信息的考生不得参加转段录取。 其中报考烹饪、旅游管理专业考生必须提前进行转氨酶检测。 3 .考核(1)按省教育厅文件要求,“3 ) 4”分段培养考生,必须参加中等教育高考文化统考(不含专业综合理论),取得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并符合转入高校的要求。 否则,不能参加转入(录取 )。 )2)调入名额限额考核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由牵头高中和中等学校负责具体实施。 所有调入名额都必须参加牵引大学和中等学校按照公布的调入名额计划组织的调入名额考核,并符合相关要求。 否则,不能参加调入名额录取。 (3)牵头高校和中职学校成立跳槽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工作部门,负责领导、协调、组织实施跳槽考核。 考核领导小组名单应当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 (4)牵头高校和中等学校,要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制定阶段转化考核方案,严格考核程序,严密组织考核各阶段工作,及时公示考核结果。 各阶段过程评估结果公示,无异议的,应当及时向后一级培养学校备案; 综合评价结果立即通知考生本人。 审查工作必须在4月30日前完成。 4 .报名报名只申请转入升学的考生无需报名。
中职教育高考生源,符合中职教育高考志愿填报条件的,可以填报中职教育高考志愿。 考生放弃转档的录取,符合条件的,可以参加中等教育高考录取。 5 .奖励政策中职和本科”分段培养的考生,符合中职教育高考直接录取本科奖励政策且德育成绩合格的,参加文化统考(不含专业综合理论)、语文、语文可直接分阶段升学的中职“三”阶段培养的考生,符合中职教职高考直接录取专科奖励政策且德育成绩合格的,可直接升入专科牵引大学。 兼有中职教育高考的转系考生,未转系的,符合录取、中职教育高考奖励和照顾政策条件,可在中职教育高考录取时享受相应的奖励和照顾政策。 6.录取(1)录取方法对符合转级升学条件并合格的转级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牵引大学下达的转级升学计划录取名单指定投档录取,进行牵引其中中职和本科「3”分段培养录取在中职教师高考本科批次录取之前进行,中职“3”分段培养录取 转档录取前通过各类普通高中录取的,不再参加转档录取。 如改为录取段,不再参加中等教育高考等各类普通高中录取。 中职“三”阶段培养的兼具中职教育高考的考生,考生成绩达到中职教育高考本科批次录取要求的,可以参加本科批次录取 中等教育高考本科高考录取后,不再参加中职“33”的阶段性培养录取。 7 .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升级:为规范录取工作,全省三年制普通高等学校(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除外)招收的五年制学生,进入第四学年必须进行中职向高职的升级)招生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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