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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3
更新时间:2022-12-20 16:18:15作者:自考头条
湖南省2020年全国体育单人技能文化统一考试公告
根据体育总局科教司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联合下发的《关于2020年全国体育单招和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部分项目专业统考有关考试安排的通知》 (体科字( 2020 ) 64号,以下简称《通知》 )精神,我省实行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考试)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按照《通知》的要求,体育一体化文化考试时间调整为6月6日、7日,调整后的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 9:00-10:30 | 14:00-15:30 |
6月6日 | 语文 | 数学 |
6月7日 | 政治 | 英语 |
2 .考生须于5月25日-6月5日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体育单招考试管理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 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文化考试,身份证不完整或者信息不一致的考生不得参加文化考试。
3 .考生在考试前14天登录湖南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自行下载《湖南省全国体育单招文化统考考生体温登记表》 (以下简称“体温登记表”(附件一)和《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 )附件二)
4 .考生不能在考试前14天离开湘北。 避免与国内、从高风险地区来湘南的人和从海外来湘南的人接触。 每日进行体温测量,填写《体温登记表》。 考试前关注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公众号,申请电子健康卡。 核酸检测报告,考前出现发热(体温37.3度以上)、咳嗽等身体异常症状的考生,必须提前自行到所在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核酸检测,经现场检查后方可参加考试。
5 .考生于6月5日下午3:30-5:30前往湖南师范大学考点本人所属考场提交健康状况证明材料,熟悉考场,向考场工作人员提交《体温登记表》、《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不出示电子健康卡(绿色代码) 上述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将影响第二天的正常考试。
6 .考生必须在考试开始前1小时到达考点,排队等候考试时保持安全距离,凭身份证和准考证通过红外线体温检测,方可进入考场。 考生在考试期间,要切实增强抗疫意识,认真做好自我防护,不洗手、不串门、不聚餐、不聚会、不出入商场等人群密集的地方。
7 .考生应自觉遵守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规定,考试中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服从考试人员管理,主动接受监考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健康监测和随身携带物品等必要检查。 遵守《考生守则》 (附件三),发现的对考生违纪、作弊等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教育部33号令)及有关规定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追究刑罚责任。
8 .体育单技专业考试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的模式,由体育总局科教司委托高校组织实施。 具体见时间,地点和要求等见《通知》。
9 .因疫情防控需要,考试有关安排发生变更的,将在湖南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官网发布,广大考生请及时关注。
附件:1.湖南省全国体育单招文化统考考生体温登记表
2 .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
3 .考生守则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0年5月18日
附件一
附件二
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
为了维护湖南省全国体育单人技文化统考的公平公正和考试安全,本人现认真承诺。
一、自觉遵守有关试验防疫工作要求,试验日前14天不离湘,避免国内中、高危区来湘人员与国外来湘人员接触,每日体温测量,如实填写《体温测量登记表》,当日体温测量超过37.3的,按要求考试期间做好个人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戴口罩,不去洗手间、串门、聚餐、集会、人群密集的地方。 等待考试时不要随意走动,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二、自觉遵守考试规定和考试纪律,服从(招生 )考试机构管理人员和考点工作人员的管理、安全参考、诚信参考。
三、自觉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教育部令第33号)、《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规定,遵守《考生守则》,按规定程序和要求提交本人健康状况等相关资料参加考试
四、保证遵守上述条款,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承诺人签字:
准考证号:
2020年月日
附件三
考生守则
一、考生不得穿校服、校服及佩戴校徽、手表、首饰等参加考试。
二、考生在考试中必须遵守《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的相关约定。
三、考生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岗位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不得扰乱试验室及其他考试岗位秩序。
四、试验室时钟的(时间医嘱不作为试验)时间信号,仅供考生参考)时间,试验)时间一律以考点统一信号为准。
五、考生须于各科考试前35分钟到达试验室前门入口。 考生按《准考证》、《身份证》主动接受监考人员安全检查后进入试验室,按要求检查《准考证》、《身份证》,对号入座,按0755的考生接受安全检查不能影响其他考生的正常考试。 因不接受安检或不配合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结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各科考试期间,考生须将《准考证》交给监察员汇总,等待身份证审核员来核验。
七、考生进入试验室,2B铅笔、0.5毫米黑色签字笔、直尺(直尺面只能印长度测量单位标识,没有其他数学符号公式等)、圆规、三角板)直尺面只能印长度测量单位或角度测量单位标识,其他数学其他物品不得带入试验室。 严禁携带寻呼机、手机、其他无线接收、发射设备等各种通信设备、智能穿戴设备、定时设备、电子存储录放设备、摄影摄像机设备、修正液、修正液(磁带)等进入试验室。
八、考生收到答题卡和试卷后,要认真检查发放有无错误,有无漏印和缺损,字迹清晰。 遇到此类问题,应在参加考试前举手向监考人员报告,申请更换,确认无误后,开始答题前,在指定位置准确清晰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 铃响后,写(填)姓名、准考证号均应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试验开始后进行报告、更换时,延迟试验时间不延长; 有关考试题目内容的疑问,不能问监考人员; 听力考试中必须保持安静的漏填、错填或者制作字迹不清晰的答题卡影响评估结果的,由考生承担责任。
九、考试铃响后,考生可以开始回答。 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试验室。 各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不得由试验室提出。 从试验室提交后不得进入试验室继续试验,也不得在试验室附近停留或对话。 请在考点的指定地点等待。
十、答题卡对应题号在指定的答题区域内答题,稿纸上的答题或非题号指定的答题区域全部无效。 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钢笔和纸进行解答。 回答卡上不能有任何标记。 考生答题必须使用相同类型和颜色的笔迹笔。
十一.试验室内保持安静,不得吸烟。 不要吵闹。 不要自己传递文具、用品等。 不能用头接受,不能左右为难,不能做手势,不能做密码。 不得带出试验室、旁窥、模仿、故意模仿他人。 不得抄写、更换试卷,不得更换试卷、试卷、稿纸。 不能从试验室拿出来。
十二、考试结束铃一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 根据统一指令起立,按试卷上、试卷中央、稿纸下的顺序整理,根据统一指令从前门依次出试验室,在考点指定地点等待,发出离席信号后方可离开考点。
十三、不遵守考生规范,不服从考试人员管理,有违纪违法行为(包括考试结束后在试验室视频监控录像播放中发现违纪违法行为)的,教育考试机构涉及《身份证》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工作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者教育考试机构报告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来源:湘微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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