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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3
更新时间:2022-12-21 01:58:13作者:自考头条
日前,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了《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实施细则》,本细则自10月15日起施行。 根据《细则》,可以根据职工购买、建设、改制、大修自住等9种情况,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款余额。
家庭公积金有期限,职工不能提取公积金
《细则》明显,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款余额: 购买、建设、改建、大修居住住房的; 偿还住房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本息的;无房职工租房自住的;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超过6个月未再就业的;老旧小区改造和加装电梯休假、退休的; 出境定居者;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的,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其中,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提取: 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人民法院依法冻结的; 违规提取不良行为记录中包含且未解除的; 职工家庭成员(包括职工及其配偶,下同)公积金贷款逾期的。
职工家庭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暂时不支持购房、租赁、法院提现、老旧小区改造、电梯加装等提现,公积金未到期的,可以提取商业银行住房贷款。
购买住房建设等,每个职工家庭可以提取一套住房
购买、建设、改建、维修住房自住的,各职工家庭、各住房可提取一次。 其中,购买自住房的,提取金额不得大于实际支付的购房款(共同购买住房的,不得大于共同权利人实际占有的份额)。 建设、建设、维修、维修住房的,提取金额不得大于建设、建设、维修住房的实际支出。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家庭可以分期提取,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贷款本息总额。 无房居住的职工家庭可分期提取,提取上限为市区(含呼兰、阿城、双城区) 18000元/年,户、县市) 12000元/年,历年未提取额不计入下一年度计算。 职工家庭申请改造老旧小区和增设电梯提取的,可以分期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余额,提取额不得超过实际出资额。
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提取金额应当保存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款余额,同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与公司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六个月以上未再就业的。 休假、退休的; 出境定居者;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的,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用虚假材料骗取公积金
三年内限制提取和贷款
按照《细则》规定,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本人或者他人住房公积金的,应当立即追回资金,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并向其所在单位举报,超过三年内限制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的期限仍将资金向缴存单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帮助职工骗取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中心可视情节轻重,将单位记入公积金诚信体系失信名单,作为重点执法检查对象。 对设立房地产权属证书、购房合同、发票、户籍、结婚证等虚假证明材料、虚构住房消费行为和虚假诉讼案件的中介机构、组织和个人,由住房公积金中心公开曝光,并移交公安等部门问题线索。
提取公积金
的9种情况
购买、建造、重建和大修住房
住房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本息
没有房间的员工租房子住在自己的房间里
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满6个月未再就业
老旧小区改造及加装电梯
离休退休
出国定居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终止与单位的劳动关系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来源:哈尔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