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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专升本官方网站2023

更新时间:2023-01-01 11:44:41作者:51问答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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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统招专升本什么时候开始报名?需要什么条件?

本招考合格的申请,由考生所属院校负责组织。 申请分为在线填写基本信息、在线支付、现场资格审查、信息确认。 (一)报名条件一)具有报名资格。 普通高等学校在全国统考录取的省内普通高等本科、普通高职(专业)院校全日制专业水平2022年招收毕业生,在取得专业毕业证书的2021年退役大学生士兵。 2 .通过思想政治道德审查。 各高校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道德进行全面鉴定,并对本单位做出的政审结论负责。 反对宪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或参加邪教组织时,不得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8日至11月8日(含节假日),网络报刊系统开放时间为每日9:00-21:00。 (三)考试费按《省财政厅 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变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报名考试费收费主体的批复》 (黑财综〔2013〕181号)文件规定,参加普通高中专升本考试的考生均须支付考试费150元。 (四)注册工作流程1 .网上注册。 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进入“网报中心”,点击“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中专升本招生网上报名”,用考生本人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进行注册,设置网上报名密码2 .网上申请和支付。 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准确填写考生自然信息、报考信息,修改和查询本人信息。 考生应根据《2022年黑龙江省专升本招生考试专业对接表》 (附件一)和《2022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采集项说明》 (附件二) 《2022年黑龙江省专升本报名点代码表》 (附件三)认真准确填写。 网上注册录入的信息,如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别、民族等应当与居民身份证信息一致。 姓名、地名等信息项目中有词典中没有的汉字时,用拼音(半角大写)代替。 考生应认真核对本人填写的信息,发现错误及时改正。 修改和查询的过程与填写过程相同。 考生信息填写完成后,进行网上支付考试费操作(支付带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考试费支付成功后完成网上报名。 3 .注册信息的确认。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应当按照所在高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包括认证、资格审查、照片采集、信息核查、政策关怀、政治思想品德审查等相关工作。 确认时间为2021年11月8日至18日(节假日除外)。 各大学的讲义《2022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 (附件4 )由考生本人核对。 考生应认真核对信息登记表内容,发现错误信息应及时纠正,确认无误后签名,不得代为签名。 考生确认签名后报名成功,签名确认信息出现错误的,结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考生留下的联系方式必须是考生本人的联系方式,必要时能及时联系考生。 考生未按时完成在线基本信息填写、报名费支付、现场确认等,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 .信息收集程序和方法。 考生的信息收集分为两个部分。 这是考生在网上填写基本信息和考生现场信息的收集。 考生图像信息采集和身份证审核工作由各高校统一组织。 采集考生图片信息时,考生本人必须持有居民身份证原件,经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使用身份证阅读器采集考生相关信息。 没有居民身份证或不能用身份证阅读器识别的考生,请抓紧补办。 不那样做的话就不能申请。 5 .报名信息审查。 各高校应按考试专业对接表严格审核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中的“所在院校”、“学制”、“在校专业”、“报考语言”、“学号”等栏目,确认无误后签名盖章,一份列入考生档案

三、考试组织(一)考场编制省招办院汇总全省考生报名信息后,统一进行考场编制。 编组试验场以市为单位进行,编组原则为统一交叉、随机编组。 全省考场编制库和相关考试管理程序将于2022年3月上旬下发。 各地市招办根据考场编排库对本考区订单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报告省招办。 考场对照表和考生信息条形码由省招办统一印制后下发各地市招办。 (二)准考证打印考试前5天,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阅读《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如抗疫需要),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考生在检查我是否同意阅读并遵守后,才能进入准考证打印页面,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组织和命题专项考试由省招考院统一组织。 所有考试科目试题由省招考院根据《2022年黑龙江省专升本各专业考试科目及指导教材》 (附件5 )统一组织生命制、打印及答题和评分参考。 (四)考试科目、分数2022年全省本考试科目共设两门,外语(英、日、俄)分数为100分。 基础课的分数为200分,总分为300分。 (五)考试时间表

日期2022年3月19日

上午9时至11时的外语(英、日、俄) ) )。

下午14时至16时30分专业基础课

(六)考试开展专项考试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省招生考试院会同各市(地)招生考试院组织开展。 考点的设置由省招办根据各考生人数情况按就近原则统一安排具体考区,所有考试均在标准化考场进行。 试验管理办法按《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全省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 (正式文件类别发送)执行。 (七)本招生考试评分由省招办统一组织管理。 承担试卷评估任务的高校设立试卷评估分具体实施试卷评估工作,试卷评估具体办法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教育考试网上评卷管理规范国家教育考试网上评卷技术规范国家教育考试网上评卷质量监控统计测量规范的通知》 (教育厅〔2021〕1号)执行。 (八)成绩公布考生成绩将于2022年3月下旬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公布。 考生对本人成绩有异议的,应当自成绩公布之日起4日内持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向所在高校提出成绩复核申请,由高校负责受理本校考生成绩复核申请,汇总后报送省招办院。 省招办在讨论考生成绩后,将讨论结果反馈给各大学。 各大学负责考生讨论结果的通知和解释。 省招办不具体受理考生个人成绩复核申请。 不受理未以规定方式或者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申请。 四、填报志愿(一)填报时间,开展2022年全省专升本考试平行志愿录取。 分两次报名。 具体安排如下。 1 .第一批报名时间为4月7日至9日(每日系统开放时间8:00-17:00 ) ),考生根据已公布的高校招生计划和要求,选择5个平行报名,与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相同。 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凡正常报名的,不再享受照顾政策。 2 .第二次报告: 4月19日至20日(每日系统开放时间为8:00-17:00 )。 享受政策考生(包括兴边富民支教团学生免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报考一所高校。 具体护理政策如下。 一是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 按照省招办《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专升本考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录取工作的函》的有关规定,建档招生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在报考院校普通考生专业录取分数线上降低10分,确保分数不顺延。 二是兴边富民支教团推荐免试。 按照《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推荐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免试升入本科高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黑招委办( 2019 ) 11号)文件执行,按照考生填报的高校志愿直接录取。 三是建议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 根据教育部和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做好2020年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 (军动〔2020〕第485号)有关规定,符合以下两种情况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以获得2022年全省专升本考试免考资格: 一是2021年退役、专科毕业的大学生士兵)应届毕业生入伍和入伍期间取得毕业证的。 二是预计2022年7月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入伍前保留专业学籍,退役后返校继续学业) 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应当按照2022年全省专项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计划,按照对口原则向有关高校提出申请,参加有关高校组织的免试(测试)、免试(测试)合格后,由有关高校办理录用手续。 具体打算另行通知。 (二)申报方式考生报名参加网上申报。 考生根据“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公布的《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本科高校招生计划》填报志愿。 在网报系统中,考生的登录密码设置为考生本人身份证号码的后6位。 考生第一次登录时,系统会强制考生修改密码。 考生请务必记住修改后的密码并妥善保管。 (三)注意事项1 )考生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本科招生计划的各项要求,特别是“能填报本专业专业”和“备考”栏的内容,按照招生院校的各项要求仔细申报,对报名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考生必须本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报到。 不得放弃本人的志愿。

考生本人的疏漏和因失误导致的文件丢失等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 .各高校要加强考生报名政策解读、技术指导和服务,组织力量为考生提供便利的上网条件。 考生密码丢失或忘记的,应由考生向所在高校提出申请,高校核实考生身份后填写《2022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志愿密码申请表》 (附件6 ),并传真至省招生院补办。 传真电话: 0451-82376274、网报期间咨询电话: 0451-82376072、0451-82376270。 五、聘用(一)聘用时间和方式聘用时间为2022年4月12日至23日。 招聘工作实行计算机远程互联网招聘。 (二)录取工作流程1 .省招办根据本科各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对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相同的20个科组平行进行志愿模拟投票。 2 .按照“分数优先、填报志愿”的原则,省招办按照考生填报的5个平行志愿,按科组由高到低依次进行正式投档,由招生院校按照择优录取原则审核录取。 考生总分相同的,按单科顺序和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专业基础课、外语通用课。 3 .招聘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监督”的招聘体制。 即:省招委负责确定招生院校是否录取招生,解释未录取人员的未录原因,处理其他遗留问题,负责监督和检查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纠正招生过程中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4 .合格结果查询。 录取期间,考生可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查询录取结果。 5 .寄送录取通知书。 招生院校根据省招办印制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公章后,将录取通知书等入学报告相关材料直接发给考生本人。 (三)剩余计划招生考生填报的5个平行志愿录取后,因考生志愿不均衡,部分招生院校或专业仍有剩余招生计划的,由省招办于2022年4月16日至17日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公布。 考生在网上查询合格情况后,不合格的考生用密码登录网报系统,报名报名报名,过时不受理。 (四)考生建档各高等学校)接到本科院校下发的通知书后,应及时发放给考生。 录取数据由省招生院下发到各高校,各高校组织考生档案,通过机器分别发送给录取的本科院校。 考生档案内容: (1)考生所有高等院校(专科)学籍档案资料; )2)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 (五)新生入学人员持录取通知书到达。 考生填报入学时,各招生单位要严格审核考生本人与纸质文件、电子文件中照片、身份证等信息的一致性。 考生在虚报和申报时发现没有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校)毕业证书等情况,在招生大学取消入学资格,向省教育厅高中学生处报告。 (六)学籍管理符合本录取条件的学生,经高校新闻部教育厅审核后,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注册学籍。 考研时,其毕业证书上写着“在本校XX专业本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 六、学费、待遇、毕业证书及就业专业本生入学后,高校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实行统一管理,毕业证书、就业等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本科生享受同等待遇。 学生征收缴费上学。 缴费标准按照本校录取院校同一系专科学生的标准征收,招生院校应当在招生前向社会公布收费标准。 七、有关要求1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普通高职(专科)大学毕业生升入本科院校招生是全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省招生考试院、各市地方招生考试院和有关普通高校要高度重视本招生考试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精心组织,严格管理,建立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高考试招生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公平公正2 .做好群体试验防疫工作。 省招生考试院、各市地方招生院和有关普通高校要按照全省普通高考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报名、考核、评卷、录取等工作,加强考纪管理和安全保密教育,认真做好考生咨询和服务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实行阳光招生防疫班试点工作的试点工作、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按省申办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5月17日颁发的《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黑龙江省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3 .严格工作纪律。 考生、考试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全省本招生考试各环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教育部令第36号)规定的程序和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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