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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2023年专升本招生计划

更新时间:2023-01-04 21:23:36作者:51问答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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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黑龙江专升本

(地面)为一个单元,排列原则是统一、交叉、随机排列。2022年3月上旬发布全省考场布局数据库及相关考试管理规程。各地招考院校根据考场布局数据库,对考区预约名单进行核对,并将核对结果及时上报省级招考院校。考核表和考生信息条形码将由省招考院统一印制,然后发放到各市招考院。(二)准考证打印前五天,考生凭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阅读“个人健康承诺书”(疫情防控需要时),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在检查本人已阅读并同意遵守后,可进入准考证打印页面自行打印准考证。(三)考试的组织与命题专升本考试由省招考院统一组织实施。考试科目所有试题由省招考院按照《2022年黑龙江省专升本各专业考试科目及指导教材》(附件5)统一组织印制、答题和评分。(四)考试科目及分值2022年全省专升本考试科目有两科,外语(英语、日语、俄语)分值为100分;基础课成绩200分,总分300分。(5)考试时间安排

时间周期2022年3月19日

黑龙江2023年专升本招生计划

上午9:00-11:00外语(英语、日语、俄语)

下午14:00-16:30专业基础课

(六)考试实施专升本考试工作在省招考委领导下,由省招生考试院和各市(地)招考院校组织实施。考点由省招考院根据各报名点考生人数设置,具体考区按照就近原则安排。所有考试将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考试管理办法按《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全省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执行(正式文件另行下发)。(七)阅卷专升本招生考试的阅卷工作由省招考学院组织管理。承担阅卷任务的高校设立阅卷点开展阅卷工作,阅卷具体办法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教育考试网上评卷管理规范国家教育考试网上评卷技术规范国家教育考试网上评卷质量监控统计测量规范的通知》(教学厅〔2021〕1号)执行。(八)成绩发布考生成绩将于2022年3月下旬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发布。考生对成绩有异议的,应在成绩公布之日起4日内,持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向所在院校提出成绩复核申请。该机构负责受理并汇总本校考生的成绩复核申请,提交省招考院。省招考院对考生成绩进行审核后,将审核结果反馈给各院校。高校负责考生复审结果的通知和解释。省招考院不具体受理个人考生的成绩复核申请。未按规定方式或规定时限提交的申请时间不予受理。四。志愿填报(一)填报时间,2022年安排省考专升本。平行志愿录取。志愿填报分两次,具体安排如下:1。第一次:4月7日-9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时间-8:00-17:00),普通考生根据学校公布的计划和要求选择5所考试科目相同的平行志愿大学进行专业基础课学习招生。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如果填报普通志愿,将不再享受照顾政策。2.二填:4月19日至20日(系统每天开放时间时间为8:00-17:00)。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含兴边富民教育集团免试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填报1个高校志愿。具体照顾政策如下:一是建立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根据省招办《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专升本考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录取工作的函》相关规定,招生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单独计划,录取为单独计划,在报考高校专业投档分数线下减10分,照顾分数线不顺延。二、兴边富民教育组推荐免试。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推荐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免试升入本科高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号文件(黑招委办〔2019〕11号),根据考生直接填报的院校志愿录取。第三,退役大学生士兵建议免试。根据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2020年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董军〔2020〕485号)相关规定,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获得2022年全省专升本考试推荐免试资格:一是2021年退役并已完成专科年学业的大学生士兵(。二、预计2022年7月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入伍前保留专科学籍,退役后回学校继续学习)。被推荐免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应根据2022年省专升本考试免试计划向相关高校提出申请,参加相关高校组织的免试选拔(测试)。免试选拔(测试)合格后,相关高校办理手续录取。具体安排将会公布

考生必须自行填报志愿,不得委托他人代填。也不会放弃我的志愿。因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退档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2.高校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为考生提供便利的网上条件。如果考生丢失或忘记密码,应向所在院校提出申请。事业单位核实考生身份后,填写《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本科高校招生计划》(附件6),传真至省招考学院办理补录。传真:0451-82376274,网上举报期间咨询,电话:0451-82376072,0451-82376270。五录取(一)录取时间及方式录取时间为2022年4月12日至23日。录取,工作在计算机远程网络上实现录取。(二)归档和录取工作流程1。省招考院按照本科、各专业计划招生和考生成绩,对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相同的20个学科组进行平行志愿模拟投档。2.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自愿原则”的原则,根据考生填报的五个平行志愿,由省招考学院按学科群从高分到低分正式提出申请,由招生院校按择优原则审核录取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单科成绩排序为专业基础课和外语公共课。3.录取录取实行“学校负责、招聘、监督”制度。即招生高校确定已报考职位的考生是否为录取,并负责解释未报考职位的考生为录取的原因,处理其他遗留问题;省级招生办负责监督检查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完成国家招生计划情况,负责纠正招生过程中违反国家招生政策的行为。4.录取结果查询期间录取,考生可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查询录取查询成绩。5.录取通知已发送。招生高校根据省招考院打印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考生通知书录取,加盖学校公章后,将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招生材料直接发送给考生本人。(三)剩余计划调用考生提交的5个平行志愿申请录取结束后有部分由于考生志愿不均衡招生院校或专业仍有剩余招生计划期间,省招办院校将于2022年4月16日至17日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举行。考生在线状态查询录取后,未被录取录取的考生可凭密码登录网报系统,填写征集志愿表。过时了就不收了。(四)建立考生档案各高职学院(专科)接到学院通知后应及时向考生发放通知本科。录取考生资料由省招考院统一发放到各高校。高职院校(专科)负责建立考生档案并发送到录取考生'本科院校。考生档案内容:(1)考生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所有学籍档案;(2)考生报考信息报名表。(五)新报名考生凭录取通知报到。考生报名入学时,各机构招生必须严格审核考生本人与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中照片、身份证等信息的一致性。被发现冒名顶替或未取得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的考生

学生在校缴费,缴费标准与我校本科专业学生相同录取,招生高校应在招生前向社会公布缴费标准。七。相关要求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普通高职高专(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招生是省普通高校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招生。省级招生考试院、市(地)招办和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精心组织,严格管理,建立健全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不断完善考试:2.做好群检防疫工作。省级招生考试院、市(地)考试院和有关高校要按照省级普通高考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名、考试、评卷、录取等工作,加强考风考纪管理和安全保密教育,认真做好咨询对考生的服务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实施阳光:01036。防疫组考试工作中的考试实施和应急处理按2021年5月17日省招委办公室发布的《2022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志愿密码申请表》要求执行。3.严肃工作纪律。对省专升本招生考试各环节违法违规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社会人员,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黑龙江省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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