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时政热点事件,2022最新时事新闻热点汇总
2022-11-13
更新时间:2023-01-11 13:39:21作者:51data
其实《保险法》这一条不仅讲了被保险人利益,还间接讲了一些保险活动中会用到的术语,比如什么是被保险人利益,什么是人身保险,什么是财产保险,什么是被保险人。
第十二条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应当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人寿保险是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财产是以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人身受到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是被保险人。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法律认可的利益。
首先,保险利益到底是什么?《保险法》第十二条最后一款说:保险利益,是指被保险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利益一直被称为可保利益。保险利益只能存在于保险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的经济关系中。
要构成可保利益,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可保利益必须是合法的,得到法律承认和主张的。也就是说,所有的利益都要经得起法律的检验。也就是投保人,你不能给被盗或者被骗的财产投保,也不能随意给别人的财产或者别人投保。
2.保险利益必须是确定的、可实现的,只有投保人主观认定的客观现实中存在的利益才不能视为保险利益;
说白了,你要投保的财产必须是实际存在的,相对于车子,房子,企业等。以你的名义;
3.保险利益必须是经济利益。既然保险是以赔偿损失为目的,那么如果损失不是经济利益,不能用金钱来衡量,损失就不能赔偿。投保人、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没有法律认可的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
说白了,这个要投保的东西一定是可以用钱来计算的,比如车毁了损失多少钱,人死了赚多少钱,人看病花多少钱等等。但是我们不能说人得了心理疾病会损失多少钱,因为目前这种疾病的可测程度并不高。
可保利益是:《保险法》第12条用时间号限制条款规定:
订立保险合同时,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应当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这两句话实际说的是可保利益时间。我们并不总是对一个人或一件事有保险利益。
1.人寿保险中具有可保利益的人有:自己、父母、子女、配偶、雇主等。其中,配偶关系可能发生变化,而我们的雇佣关系变化频繁。这些人投保时应该有保险利益,而这个利益是节点时间所要求的。之所以要求,是为了防止随意为他人投保导致道德风险的发生。具体要求我们后面再详细说。
2.财险的好处时间有一点小变化,就是发生保险事故时需要保险金。这主要是为了防止不当得利。比如我们买了两年的车,然后交给别人。别人刚买车半个月就出了保险事故,那么这个时候理论上的输家应该是后面的车主,而之前买保险的是我们。这时候保险还没到期,我们就去理赔,把钱拿到自己手里。这不是不当得利吗?
那么什么是寿险呢?什么是财产保险?保险法第十二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如下:
人寿保险是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财产是以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我看着就看不懂。一个简单的描述是:
给人买的保险是寿险,主要包括:意外险、医疗险、寿险(身故险)、年金险(生存险)、健康险(重疾险)等。
针对动物或者人以外的其他财产的保险,就是财产保险,比如车险、家财险、企业财险、施工险、延误险、农业险等等。
今天到此为止。明天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