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无忧自考网!

“仲裁机构所在地”与“仲裁地”适用之辨析

更新时间:2023-01-13 14:06:01作者:51data

[摘要]

为了符合国际商事仲裁的惯例,《仲裁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修改了仲裁地点。基于之前的国情,我国法律将仲裁机构所在地确立为仲裁法体系下的主要仲裁地,而目前国内商事仲裁实践表明,仲裁地更符合仲裁制度发展的趋势。通过比较仲裁机构所在地的定义、范围、适用法律和救济途径,并参考主要国际商事仲裁机构的通行做法,将仲裁地适用于国内仲裁将更有利于改善营商环境。

“仲裁机构所在地”与“仲裁地”适用之辨析

[关键词]商事仲裁,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地点

一.背景

在国际商事仲裁中,仲裁机构所在地与仲裁发生地之间存在争议。二者的区分对于确定准据法、确认仲裁协议的效力和仲裁裁决的国籍、仲裁的司法审查和临时措施的执行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现行的《仲裁法》中,只有第6条和第16条提到了“仲裁委员会”,没有体现“仲裁地”的概念,模糊了“仲裁机构所在地”和“仲裁地”的界限和区别[1]。两者都是法律概念,但都是“仲裁地”这一地理概念在法律层面的映射。国际商事仲裁制度在中国的本土化进程缓慢。第一,因为中国不接受临时仲裁,所以更信任仲裁机构的公信力。二是因为我国市场经济体系商事主体的信用体系建设还需要一定的度时间。因此,在当事人未作出约定的情况下,我国一直将仲裁机构所在地作为仲裁活动的首选。但在实践中,对现行网上仲裁的仲裁地、分支机构所在地性质的认定等实际问题的处理存在一定困难。

2021年7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仲裁法修改意见稿》)颁布,在现行《仲裁法》的基础上进行了重大创新。其中,第二十七条对仲裁地点进行了修改,明确了当事人没有约定仲裁地点的,以管理案件的仲裁机构的仲裁地点为仲裁地点,仲裁裁决视为在仲裁地点作出,并区分了合议地点和审理地点。征求意见稿可视为中国法律接受国际商事仲裁中普遍使用的仲裁地制度的积极尝试。

二、概念定义

(一)仲裁机构所在地

1.来源和含义

仲裁机构所在地是当事人对仲裁地点缺乏约定时,判断仲裁国籍的一个标准。《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8条并列出了“仲裁机构所在地”和“仲裁地”,表明在我国法律语境下,仲裁机构所在地优先于仲裁地。仲裁机构所在地是我国立法的独特创新,是指处理商事仲裁的机构所在的国家或地区以及该机构所在的法律框架或制度。是对中国《民事诉讼法》 《仲裁法》项下涉外仲裁和外国仲裁国籍的回应[4]。

仲裁机构一般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仲裁机构所在地可根据仲裁机构的地理位置确定。仲裁机构所在地一旦被接受为仲裁地,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即意味着仲裁争议适用仲裁机构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解决。

2.延长

一般来说,仲裁机构的所在地以机构主体所在地为限。例如,如果国际商会仲裁法院的所在地在巴黎,则巴黎被视为国际商会仲裁法院案件的机构所在地,其仲裁裁决被视为在法国巴黎作出的裁决。在实践中,有争议的是

仲裁与国际商事仲裁的诞生密切相关。14世纪,国际商事仲裁出现在意大利,并逐渐在欧洲普及。从16世纪到18世纪,世界市场的最终形成促使仲裁成为解决国际商事纠纷的重要方式。到19世纪,伦敦仲裁协会(LCIA)、斯德哥尔摩商会SCC仲裁院、ICC国际仲裁院仲裁院等专门从事国际经济贸易仲裁的常设机构相继成立,在制定仲裁规则的同时确立了仲裁地的法律属性。直到1927年《日内瓦外国仲裁裁决执行公约》、1958年《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公约》(以下简称《纽约公约》)和1985年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等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仲裁法律文件出台[5],现代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确立了仲裁地将在仲裁程序所遵循的规则中起决定性作用。

仲裁是仲裁地法定化后的特定术语。实际上是指仲裁的法定地点,即仲裁所在地的具体法律框架。受法律所在地理论的影响,将仲裁地翻译为“仲裁地”,其中包含了通过属地管辖权确定仲裁性质的要求。

2.延长

仲裁地点可以根据当事人的协议或实际仲裁地点来确定。实践中可能涉及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交货地、合同价款支付地、仲裁提起地、仲裁庭进行仲裁地等商事活动的地点。都可以视为法律意义上的仲裁地。近年来,在国际商事仲裁实践中,仲裁地点、审理地点和其他程序性地点都是通过协议或选择仲裁地点来规定的。与仲裁地相比,仲裁地和审理地更能决定准据法,它们更多地是作为仲裁程序的一个环节。在当事人没有约定仲裁地点的情况下,仲裁地点或审理地点是否可以作为仲裁惯例是有争议的。

在BNA诉BNB和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受理的另一个案件中,双方在协议中同意适用中国法律,任何争议将提交SIAC在上海进行仲裁。后来当事人因争议起诉SIAC,当事人之间就本案仲裁地点是在上海还是属于中国,以及本案是否可以提交外国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存在争议。对于本案仲裁协议的适用法律是否为中国法律,仲裁庭也有不同意见。新加坡高等法院认为,虽然协议明确规定“在上海进行仲裁”,但没有明确指出上海是仲裁地还是仲裁地。根据双方的意思表示,新加坡应被视为本案的仲裁地[6]。这个案子引起了很大的争议。根据国际仲裁惯例,某一地点的仲裁决定了仲裁实体在该地点审理案件所适用的法律。否则,在仲裁条款中规定地点就失去了意义,也背离了当事人寻求专业机构高效便捷解决纠纷的初衷。从这个角度看,新加坡高等法院对新加坡作为仲裁地的解释是很牵强的。虽然新加坡被视为“友好仲裁国”,但这样的“长臂管辖”有“拖拖拉拉”之嫌,不利于当事人自主解决争议。本案裁决上诉至新加坡最高法院上诉庭后,上诉庭推翻了高院对本案仲裁地的认定,认为本案仲裁地应指上海[7],从而纠正了新加坡高院强行认定仲裁地的做法。

可以看出,仲裁的地点似乎正在从开庭地点、合议地点和开庭地点等方面缩小

仲裁机构所在地法律是指仲裁机构所在地的管辖权,仲裁机构所在地国家或地区的现行法律为准据法,包括程序法、实体法和冲突法规范。如果当事人在协议中约定“发生争议时,提交xxx仲裁院或xxx仲裁委员会仲裁”,那么仲裁地只能通过“仲裁机构所在地”这一链接因素来确定适用的法律规范,当事人在商事活动中对该活动的发生或行为规则的考虑往往多于商事活动中发生争议后对解决规则的考虑。换句话说,很少有商人是为了日后解决纠纷而去某个地区进行商业活动的,大多数是基于某个地方的商业机会和商业规范。因此,从商业目的和商业惯例的角度来看,仲裁机构所在地的法律小于仲裁发生地的法律,也更少可联系性。

仲裁法更关注的是给予当事人为商业利益选择争议解决地的权利,这更符合仲裁之初消除商业不和与纠纷、促进商业发展的目的。此外,国际商事仲裁中存在大量的临时仲裁。如果仅仅局限于仲裁机构所在地的法律,会使临时仲裁无法可依。如前所述,仲裁地法包括选择临时仲裁地的法律、仲裁机构所在地的法律、仲裁机构不在所在地的法律、仲裁机构管理临时仲裁地的法律。

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对山西高院关于当事人申请承认和执行香港国际商会仲裁院作出的仲裁裁决一案的批复认为,国际商会仲裁院是法国的仲裁机构,其裁决属于法国裁决,对仲裁裁决进行司法审查需要适用《纽约公约》而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的规定。该复函承认香港国际商会仲裁院作出的仲裁裁决为法国裁决,引起业界广泛批评。200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仲裁法解释》)首次使用了“仲裁地”的概念[8]。《仲裁法解释》第16条规定,涉外仲裁协议的效力审查适用当事人约定的法律;当事人没有约定适用法律但约定了仲裁地的,适用仲裁地法律;如果没有适用的法律,也没有仲裁地,或者仲裁地不明确,则适用法院地法[9]。那么,2010年颁布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仲裁协议适用法律的,适用仲裁机构所在地法律或者仲裁地法律[10]。2017[11]《人民司法(案例)》发表了一篇案例评论,指出司法机关应当根据仲裁地而不是仲裁机构所在地来确定仲裁裁决的国籍。

今年7月30日,司法部发布的《仲裁法修订草案》第27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仲裁协议中约定仲裁地点。当事人对仲裁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仲裁地点为管理案件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裁决被视为在仲裁地做出。仲裁地的确定不影响当事人或仲裁庭根据案件情况约定或选择在不同于仲裁地的适当地点进行合议、开庭等仲裁活动[12]。这一修改在保留仲裁机构所在地中国特色的基础上,符合国际仲裁惯例,有助于增加中国对仲裁的友好性和吸引力,也呼应了

仲裁机构所在地与仲裁发生地在法律适用上的差异还体现在对仲裁的司法救济上。对于司法救济,仲裁机构所在地只能依据机构所在地的民事诉讼法或仲裁法,向当地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拒绝执行仲裁裁决。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中资企业和某欧洲国家的企业约定ICC仲裁院管辖,仲裁裁决做出后,需要向巴黎上诉法院申请撤销的情况。仲裁地的适用可以使司法救济的程序和管辖归属机构所在地,也可以归属当事人约定的地点。比如前述中资企业与欧洲企业约定了ICC仲裁院的管辖权,仲裁地点在上海,那么仲裁救济在中国法律下属于中级人民法院,这将为中资企业赢得很大的主动权。

(2)主要国际商事仲裁机构的实践

1.贸易法委员会示范法的条款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1985年《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第20条规定了仲裁地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仲裁地点;没有约定的,由仲裁庭根据各方当事人的方便确定仲裁地点。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仲裁庭可以在其认为适当的任何地点开庭,审理和检查货物、其他财产或文件。第16条的标题是仲裁地[13]。《贸易法委员会示范法》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以书面形式约定仲裁地点,并明确规定了仲裁地点的相关条款。

2.国际商会仲裁庭的实践

国际商会仲裁庭在《仲裁规则》 2021版第18条中规定了仲裁地点。除非双方达成共识,仲裁地点由ICC仲裁法庭决定。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仲裁庭经征询当事人意见后,可以选择合适的地点作为开庭和合议的地点。仲裁庭可指定其认为适当的任何地点作为仲裁地[14]。

3.贸易惯例

仲《仲裁规则》 (2015)在第7条中规定了仲裁地点。当事人约定仲裁地点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仲裁委员会或者其分支机构/仲裁中心办理案件的地点为仲裁地点。仲裁委员会也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其他地点作为仲裁地点。仲裁裁决被视为在仲裁地做出[15]。

4.LCIA的实践

LC 《仲裁规则》 2020版第16条规定了仲裁地。任何一方当事人在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约定仲裁地。仲裁庭组成后,当事人约定仲裁地点的,仲裁庭必须同意。如果双方未能就仲裁地点达成一致,仲裁地点应视为伦敦,除非仲裁庭允许双方达成书面协议选择更合适的仲裁地点[16]。

5.SCC仲裁庭的实践

SCC仲裁院《仲裁规则》 (2017年版)在第25条中规定了仲裁地。除非双方同意,仲裁法庭理事会应决定仲裁地点。经与当事人协商,仲裁庭可以在其认为适当的地点开庭审理,也可以在其认为适当的地点召开合议。即使审理、会议或合议是在仲裁地以外的地方进行的,仲裁也应视为在仲裁地进行。

6.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做法

HKIAC《机构仲裁规则》 (2018)在第14条中规定了仲裁地点和开庭时间。当事人可以约定仲裁地点。没有约定的,香港为仲裁地,除非仲裁庭认为根据案件情况决定另一仲裁地更为合适。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仲裁庭可以进行内部讨论、开庭、听证或

纵观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关于仲裁地点的通行做法,仲裁地点一般以仲裁地表示,先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再由仲裁庭或仲裁机构确定。开庭地点、合议庭或听证会不影响仲裁地点的确定。仲裁是民间的,所以比其他纠纷解决机制更灵活,当事人有广泛的自主权[19]。国际惯例的通行做法充分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选择。仲裁的公信力来源于其专业性、高效性和便捷性。仲裁实践要求灵活的仲裁场所,仲裁机构只是仲裁案件的管理机构,不应被赋予作为行政机关的政治权限。同时,也有学者认为,当今通讯技术发达,开庭地点可以随时更改,甚至可以在网上进行。为避免法律规制的缺失,首先应确定“法律所在地”,即“仲裁所在地”,将仲裁活动限制在一国的法律框架内[20]。

四。对仲裁法修订草案的思考

仲裁法修订草案扩大了仲裁地的范围,不再拘泥于机构仲裁的地点限制,可谓是一大亮点和创新,也体现了我国开放仲裁、与国际接轨的尝试和探索。对于国内仲裁来说,这一修正案使各方有可能选择更多的仲裁活动,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尚未结束的时刻。对于因旅行限制而无法前往仲裁机构的商事主体,可以约定更方便的争议地点。

目前,国内仲裁的发展环境有了很大改善。一方面,允许外国仲裁机构进入国内市场促进了仲裁能力和水平的竞争性提高;另一方面,国内仲裁机构正在向“去行政化”方向改革,越来越接近国际商事仲裁先进水平,修改仲裁地势在必行。如果仲裁法修订草案最终能够落地,将推动中国内地成为更友好、更受欢迎的仲裁地,改善商业活动的营商环境,从而更好地促进仲裁为经济发展服务。

参考资料: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修订)》 ,2017。

[2]https://mp.weixin.qq.com/s/88D95F0uOlo9ebQ8AcZ1xw.谢丽金:10大亮点《仲裁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3]《司法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2021年。

[4]《吕炳斌:关于“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地”、“审理地”的定义和区分》,《北京仲裁》,2009年第2期。

[5]陈忠谦:《仲裁的起源、发展与展望》,《仲裁研究》,2006年第3期。

[6]陈至:新加坡BNA案解析:“仲裁在上海”“仲裁地点是上海”?https://mp.weixin.qq.com/s/uQWBBS2vuoWbW25DNEHNDg。

[7]陈:沉重!针对新加坡最高法院,上海法院首次裁定“SIAC上海仲裁”条款有效!https://mp.weixin.qq.com/s/3TAoBmLn3UjlmbZ6zN_y-Q。

[8]高小丽《司法应依仲裁地而非仲裁机构所在地确定仲裁裁决籍属》,《人民司法(案例)》第20期,2017年,第77页。

[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8年。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2

[11]高小丽。司法机关应根据仲裁地而不是仲裁机构所在地来确定仲裁裁决的国籍[J]。人民司法(案例),2017(20):68-74。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修订)》 ,2017。

[13]1985年《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

[14] 《国际商会仲裁规则》 ,2021。

[15]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2015。

[16]《伦敦国际仲裁院仲裁规则》,2010年。

[17] 《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仲裁规则》 ,2017。

[18]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机构仲裁规则》 ,2018。

[19]陈志东:《国际贸易法》,2009级,高等教育出版社,第368页。

[20]《吕炳斌: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地和审理地的定义和区分》,《北京仲裁》,2009年第2期。本文作者:

张,德恒无锡律师事务所律师;主要业务领域为跨境投融资等。(实习生李璇对本文亦有贡献。)

声明:

本文由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创,仅代表作

为您推荐

2020.6.23北斗卫星发射(2020.6.23)

01 一名话法典是对全部现有法律系统性的整理与编纂,并且具有由国家赋予的排他性的唯一的法律效力。——弗里德里希·卡尔·冯·萨维尼(德国著名法学家、历史法学派的创始人以法律关系本座说被喻为“近代国际私法之父”) 02 微机会拿破仑的荣耀——《

2023-01-13 14:02

我们这个社会最缺什么?

文/心飞扬 2022.12.8我们这个社会最缺什么?我相信,不同行业或不同层次的人会给出不同的答案,或者站在你的角度给出的答案都可能是对的。譬如,研究哲学社会科学的人或者历史学家可能给出中国人最缺乏信仰;大中学教师可能会给出中国人最缺乏批判

2023-01-13 14:00

线下邀约!23届毕业生线下双选即将开启!

尊敬的用人单位、亲爱的同学们:为做好2023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搭建供需沟通桥梁,北京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与北京地区90余所高校将于9月6日起联合举办各类线下双选会。诚挚邀请各行业用人单位及2023届毕业生相约北京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

2023-01-13 13:56

她在家脱上衣被继子们看到,几年后被告上法庭。网友:没那么简单

今年,来自美国犹他州的Tilli Buchanan被告上了法庭,原因是,她在自己家脱了上衣,并且被自己的继子们看到了…Tilli说,事情是这样的…2016年秋天,她和丈夫在车库安装隔热板,原本两人都穿着长袖和防护服,但干了一会之后,有些发痒

2023-01-13 13:53

治理基层建设问题 加强优化是关键

长期以来,基层建设一直是认识老大难问题,从一定意义上讲,能否彻底解决基层建设问题,关乎调整差距,强化战略,关乎通达措施,是逐步完善的重中之重。因此,解决基层建设问题,是贯穿始终之举。 根据支撑表明,要想基层建设,就必须营造成果,分析制度,

2023-01-13 13:50

世界读书日丨2020年度最重视读书的高职院校是它们

声明:本文为聚焦职教原创文章,转载请联系授权世界读书日全称“世界图书与版权日”,又名“世界图书日”。199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确定4月23日为“世界读书日”,其设立的目的是推动更多的人去阅读和写作,保护知识产权。培养学生的阅读习惯,提高学生

2023-01-13 13:48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