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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招生简章

更新时间:2022-09-25 12:04:45作者:chanong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落实教育部“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规定和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本章程。

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招生简章

第二条学校名称:湖南幼儿师范学院。英文名:湖南学前教育学院

第三条办学类型:国家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专业设置:学校设有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儿童早期发展与健康管理、小学教育、语文教育、体育教育、音乐教育、舞蹈教育、艺术教育、表演艺术、环境艺术设计、数学教育、英语教育、科学教育、现代教育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等16个专业,在全国14个省份招生。

第五条办学层次:大专。(国标代码:14468,省内高校代码:4703)

第六条学校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高寺路600号。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招生的副校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研究制定招生实施细则,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招生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和处理学校的日常招生事务。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教育部和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制定的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贯彻学校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办法。

2.制定本校的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

3.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4.根据国家批准的招生计划和有关规定,分省份、分专业编制本校招生计划,录取考生,负责协调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5.完成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及其他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安排的招生工作。

6.协助教务处、学生处等相关部门对录取新生进行审核。

7.上报相关报名数据。

8.对年度招生工作进行总结。

第三章招生条件

第九条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招生工作通知》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招生就业部门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生情况、学科发展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等因素,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校长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一条招生就业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编制各省、各专业招生计划,经校长办公会研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十二条招生就业部将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生源计划及时下达到相关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入学规则

第十三条根据国家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招生对象:参加高考的考生、往届高中毕业生和中专

第十八条学校按照志愿顺序和分数录取。

第十九条专业根据考生志愿顺序、成绩进行安排。所报专业已满,不服从调剂的,予以辞退。

第二十条报考我校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应取得省级艺术体育统考合格证书。取得省级艺考、体育考试合格证书的考生,在符合省级招生部门录取要求的前提下,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其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二条录取方式实行计算机网络远程录取。

第二十三条录取结果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方式发送给新生。

第二十四条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担任组长,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招生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监督工作。

第六章招生工作纪律

第二十五条招生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应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六个严禁”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招生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保密制度,严格保守招生工作秘密。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七条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各种收费标准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或《学历教育招生简章》。

第二十八条奖助政策:符合相应条件的学生可在校内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奖学金。此外,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俭学。学校建立了以奖、贷、助等方式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的制度。

第二十九条学生各科成绩合格,可获得学校颁发的全日制大专毕业证。学生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后,可以拿到《入学须知》,《普通话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

第三十条新生入学后,可同时参加我校组织的各类短期自考本科课程,成绩合格,毕业时可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

第三十一条学校专业介绍、招生计划等详细信息,请查阅学历教育招生简章、报考指南和学校网站。

第三十二条学校网址:http://www.hnyesf.com;招生办网站:点击学校网站http://www.hnyesf.com首页的招生就业链接。办公室邮箱:hnszzjb@163.com;报名电话:0736-7272844。邮政编码:415000。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有抵触的,以本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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