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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学院2020艺术类招生简章,2021年武夷学院招生简章

更新时间:2022-09-26 12:37:53作者:chanong

第一章总则

武夷学院2020艺术类招生简章,2021年武夷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条为保证五邑大学顺利招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精神和教育部、福建省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武夷学院(GB代码:10397),是经教育部批准的福建省全日制公办高等学校。学校级别是本科。招生专业中,建筑学专业为五年学制,其他专业为四年学制。

学校位于——的“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武夷山。五邑大学办学地址:福建省武夷山市百花路358号;五邑大学桃园校区:福建省武夷山市武夷大道26号。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招生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学校招生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组成,全面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下设招生办公室和招生督导组。

第六条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招生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人员执行招生政策、法规和履行职责等。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2023年普通高考招生计划根据学校总体发展规划、专业办学条件、生源、就业等情况编制。各省、各专业招生计划详见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考生志愿手册。招生计划通过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教育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八条我校有福建省南平市单独招生计划的,只招收具有南平市(含所辖市、县、区)户籍,并已在所辖县级高招办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志愿机构代码详见福建省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手册(考生志愿手册)。

第九条学校根据学生情况和有关规定调整招生计划。

第四章招生要求

第十条考生体检学校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学校对学生的外语要求不限于除英语以外的其他专业的外语。新生入学后,学校仅以英语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二条学校要求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参加招生部门组织的口语考试,并通过考试。高考英语成绩90%以上(试卷满分150)。为了顺利完成培养计划,报考建筑学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一定的绘画基础。

第十三条学校各专业男女生招生比例按照上级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学校对江苏省考生考试科目的要求,按江苏省第二批本科院校录取最低标准执行。面向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招生,按照计划和

第十八条学校对除师范类专业以外的其他普通类专业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即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并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年级差异;师范类专业填报时,实行“专业清”的录取规则,即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此外,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相关招生文件精神,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十九条在考生成绩相同的条件下,学校将综合考虑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单科成绩及其特长等因素,择优录取。参考单科成绩时,文史按照语文、综合文科、数学、外语的顺序排序,理工类按照数学、综合理科、语文、外语的顺序排序。录取时,所有调剂专业的考生优先顺序都低于调剂专业志愿的考生。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实际情况合理分配到未满的专业;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将被辞退。

第二十条学校海峡成功学院(校本)与玉山健康管理学院(桃园校区校办)的闽台合作项目,在福建省内招生专业使用同一高校招生代码。按专业录取原则报考专业时,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成绩由高到低进行调剂录取,按照先校本部、后桃园校区的顺序调剂到尚未填报的专业。

第二十一条专业统考合格(专业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指定的相应批次艺术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指定的相应批次艺术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高级艺术考生专业调配细则如下:

1.对于福建省: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考生专业、文化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编辑专业综合成绩=(考生文考总成绩+定编分数线)60%+考生省专业考试成绩2.540%;

美术类专业综合成绩=(考生文考总成绩+定护分)40%+考生省专业考试成绩2.560%。

当考生专业、文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其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排序:文科主任类以文化成绩、语文、综合文科、数学、外语为主,理科主任类以文化成绩、数学、综合理科、语文、外语为主;文科以省级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为准,理科、文科以省级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为准。

2.面向福建省外:专业录取采取“专业关”原则。根据考生专业文化综合成绩,当专业文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艺术类专业成绩和编导类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编辑专业综合成绩=(考生文考总分+定编分数线)高考文化满分75060%+考生省科总分

第二十三条录取结束后,学校将向每一位被录取人员发送由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武夷学院少数民族预科生转入本科阶段学习专业分流实施办法》,并按教育部和省有关规定要求公布。考生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站查询录取结果和录取通知书发送状态。

第六章学籍管理

第二十四条根据《录取通知书》,为确保新生入学质量,我校将对新生入学后的申请材料和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

第二十五条为充分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和个性发展,只要符合学校规定,学生可以自由申请转专业。详情见《武夷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对于不同专业方向授课的专业,被录取的考生在学校注册学习到一定阶段后,会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学习成绩选择相应的专业方向。

第二十六条根据教学计划的正常安排,“31”闽台合作项目专业学生在台湾省合作高校学习一年;台省“4 0”合作项目的专业和专业课主要由来自的优质教师承担,学生不需要在台湾省学习。

第二十七条按照《武夷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2023年修订)》,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计划并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含闽台合作项目学生),授予五邑大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认证。符合学校学位条例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学校严格执行国家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根据闽价费[2014]183号文件精神,普通本科专业:重点学科每学年5200元,医学专业每学年6000元,其他普通专业每学年4800元;艺术类本科专业:重点学科每学年9100元,其他艺术类专业每学年8400元。根据闽加费[2011]312号文件精神,闽台联合人才培养项目普通文科专业每学年15000元,艺术类专业每学年18000元。具体专业收费可查阅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考生志愿手册。学费如有调整,以福建省物价部门最新批复文件中核定的收费为准。闽台联合人才培养项目学生在台湾省学习期间,学费按台湾省合作大学当年学费标准收取。学生缴纳报名费后因故终止学业的,退费标准按贾敏[2005]435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九条根据宿舍条件按每人800 ~ 1400元/学年的标准收取学生公寓住宿费。住宿费标准如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批准的最新收费标准为准。

第八章资助激励政策

第三十条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勤、减、缓、补”七位一体的资助体系。

1.绿色通道为了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顺利入学,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根据核实的情况,按照国家的相关政策,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资助。

2.奖学金学校有新生奖学金(一等奖20000元/人,二等奖5000元/人),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优秀学生奖学金(500-1500元/人/年),优秀人才励志奖学金。50-5000元/人)。

3.入学前,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向教育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4.国家助学金是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在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生。中央、省、区、市政府和学校共同出资设立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为:贫困生4500元/人/年,贫困生2800元/人/年。

5.社会助学金为帮助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有五邑学院鸿润助学金、五邑学院明星助学金、开明慈善基金、“光明关爱生命基金”等多种社会助学金,帮助患有重大疾病的学生。

6.减免学费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以向学校申请减免学费。

7.教师专业补贴教师专业补贴标准按相关文件执行。

8.特困补助学生在学习期间因特殊、突发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可以向学校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9.贫困新生入学补助项目。贫困新生入学时可申请路费补助、生活启动基金等入学补助项目。

10.工读学校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校内勤工俭学工作。

1.就业援助与服务基层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的毕业生可申请就业经济援助,到基层就业、参加志愿服务项目的毕业生可向学校申请奖励。

第三十一条学校对优秀新生给予的鼓励和资助。为鼓励优秀学生报考我校,学校设有新生奖学金,分为一等奖(2万元/人)和二等奖(5000元/人)。报考我校并符合以下条件的首次或首轮平行志愿新生,可向学校招生办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证明。

新生高考总成绩(不含加分)高于所在省份当年相应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含)的,奖励金额为2万元;新生高考总成绩(不含加分)在所在省当年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0分(含)以内的,奖励金额为5000元。合并录取批次的省份,参照考生所在省份的第一线、自主招生录取控制线或最近设置本科一批录取的当年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应的排名。详情见《武夷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第九章招生咨询和申诉

第三十二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电话:0599—51367885136258

学校网站:http://www.wuyiu.edu.cn

网站:http://www.wuyiu.edu.cn/zsb

微博:五邑大学招生办

微信官方账号:武夷学院,武夷学院招生办

地址:福建省武夷山市百花路358号(武夷学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354300

第三十三条招生申诉渠道:

电话:0599-5137155

电子邮件:wyxy7155@163.com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对于以我校名义从事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五条学校过去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和规定与本章程相抵触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时,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六条章程中对学校的授权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武夷书院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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