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和成考的区别,速度看这里!
2022-08-28
更新时间:2022-09-26 19:13:13作者:chanong
一、学校的自然情况
1.学校全称:成都东软学院
2.学校部代码:12636
3.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4.学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青城山东软大道1号
5.邮政编码:611844
6.学校性质:全日制民办高校
7.学校层次:本科、专科。
8.招生对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学生,按教育部当年发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9.办学主要条件:学校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教学设施满足人才培养需要。占地面积52.8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76万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17.82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6552.93万元;图书馆藏书880,700册。构建由物理实验室和在线实验资源组成的实验平台。物理实验室81个,其中网络工程实验教学中心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有一个由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0个校级研究院和一个国际合作研究院组成的教学科研平台;大学生校外实践实训基地193个,省级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大学生创业中心是国家级众创空间。
二、招生计划
1.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各类招生计划。
2.严格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使用招生计划,确保公开、公正、公平。
3.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上一年度招生情况、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需求情况,由学校招生委员会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并合理下达。
4.外语要求:各专业不限语言。除日语专业入学后我校提供日语教学外,其他专业只提供英语教学。
三、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以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人数为准。
四。毕业证和学位证说明
1.毕业证书: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教学实践环节,并取得最低总学分要求,德、智、体、美、劳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可获得成都东软学院颁发的毕业证书。
2.学位证书: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由成都东软学院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动词(verb的缩写)关于收费和退款等的指示
1.学费等收费项目按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管局备案的标准收取。
2.本科专业: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智能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财务管理、资产评估、物流管理、电子商务、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数字媒体技术、工业设计、商务英语、英语、日语、医学信息工程、卫生。
专业:信息安全与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电子商务、物流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影视动画、产品艺术设计。学费16000/人年。
3.学生公寓四人住,住宿费2000元/人/年。
4.学费退还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不及物动词资助政策
1.生源地信用贷款:凡报考我校的经济困难考生均可享受生源地信用贷款。
2.学校提供者
3.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为毕业生提供SYB创业培训;为毕业生提供创业实践平台和孵化平台,享受多项优惠政策。
九。录取原则:
1.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的有关政策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身体健康要求:学校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成都东软学院全日制在校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号文件精神。入学后会对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和复检。不符合标准的,按有关规定进行指导。凡不符合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X.录取规则
1.普通文史类、理工科类专业录取规则:
1)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升比例。根据平行志愿的晋升规则,晋升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2)对于进阶考生,原则上学校会按照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不能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的,学校根据第一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存在年级差异。当高考文化课成绩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高考文化课总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相关单科成绩,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直至录满为止;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予以辞退。
3)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外语、数学成绩较高的考生。
4)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征兵委员会关于加分和扣分的政策。
2.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动画、艺术与技术、数字媒体艺术、影视动画、产品艺术设计专业只招收艺术设计类考生。
1)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体检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要求无色盲、色弱。
2)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文化和专业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3)对于艺术类报考平行志愿的省份,排名规则与生源省份相同,从最高分到最低分择优录取。
4)对于艺术类实行非平行志愿填报的省份,按照专业成绩对填报考生进行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对已实施“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地区,——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五省,我校按照已报送六地考试院并向考生公布的考试选拔计划,根据2023年六地高校录取工作计划进行录取。
XI。联系信息:
联系电话:028-64888001,6488002,64888003,6488006
传真:028-64888005
地址:四川省都江堰市青城山东软大道1号
邮政编码:611844
电子邮件:edu@nsu.edu.cn
学校网站:http://www.nsu.edu.cn
学校招生微网:http://m.zs.nsu.edu.cn
XI。本章程由成都东软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