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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医药湘杏学院专业,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2021年招生计划

更新时间:2022-09-27 09:52:05作者:chanong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全称: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学校代码:12661;成立于2002年6月,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确认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湖南中医药湘杏学院专业,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2021年招生计划

学院概况:学院位于长沙市韶山中路113号湖南中医药大学东塘校区,教学设施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学生共享湖南中医药大学80多年的办学资源。学院教学、科研、学生管理严格规范,学习生活环境优美。现开设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护理学、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学、药学、中药学、制药工程、市场营销、应用心理学、药物制剂、生物工程等13个本科专业。

学院的主办者湖南中医药大学始建于1934年,前身为湖南中医学院。1960年改为湖南中医学院,普通本科学校。2002年,湖南中医学院与湖南中医学院合并,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湖南中医药大学。

湖南中医药大学现有26个以中医药为主的本科专业,涉及医、理、工、管、文五个学科门类。是一所教学、科研、医疗、校办产业全面发展的医科大学。它有19家附属医院和5家校办合资企业。学校拥有学士、硕士、博士三个层次的学位授予权。现有中医、中西医结合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中医、中西医结合、中医学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3个,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9个,二级学科硕士授权点6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7个。具有免试录取优秀应届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的资格。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23个,湖南省重点学科10个,其中湖南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2个,形成了以中医药为主体的三级学科建设体系。

第二章组织和职责

第四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学院党委和行政机关关于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招生工作的原则和规章制度,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和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负责制定学院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公开招生信息,承担招生任务。

第六条湖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部、纪委、监察等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执行和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参照考生档案中的高考体检表,必要时进一步核实。按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高考体检标准》及相关补充规定进行录取。新生入学后要进行体检,不达标者取消资格。

第四章录取原则和方法

第十三条院校招生以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制定的招生政策和有关规定为准。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权衡德、智、体,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学院根据考生报考条件实行志愿投档,确定投档比例。

第十五条符合学院投档条件的考生,按照其专业志愿优先顺序和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当考生专业志愿不能全部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根据其各科成绩和在其他院校的专业志愿,调剂到其他专业。不符合高考体检标准、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总分低且录取金额已满的考生将被辞退。所有录取和退档考生以原籍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确认的名单为准。

浙江省考生分段录取。第一阶段考生录取后,剩余计划将重新公布。第一阶段考生和未被录取的第二阶段考生填报志愿,然后组织录取,以此类推。第3段。填报和录取志愿后,如果还有未完成的专业,扩大比例征集志愿。在考生符合其志愿选考科目范围的前提下,根据高考总成绩,进行专业平行志愿填报,直接报考考生所报具体学校的具体专业。投档比例为1:1,高考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名次和志愿顺序投档。高考考生总分相同时,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排序,均相同。

第十六条已在湖南省投档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主动联系我院公布的电话确认录取,未确认者予以辞退。

第十七条学院认可生源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政策,含加分项的招生档案最终总分作为录取依据。

第十八条对非应届考生的录取没有其他要求。

第十九条招生成绩经各省市招生办公室审核确认后,通过高校招生信息网站公布。网站地址是http://xxxy.hnucm.edu.cn/.

第五章费用和奖学金制度

第二十条学院按照湖南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制定的最新收费标准收费。大一新生必须交学费,住宿费等。注册学校的时候。具体收费标准将在新生报到前在录取通知书和高校招生信息网站公布。

第二十一条奖学金和助学金:各专业优秀学生均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其他困难资助,每人每年约1000 ~ 8000元。

第二十二条助学贷款和勤工俭学

电话:0731-85381080(及传真)85381219

电子邮件:hnzyydxxxy@163.com

地址:http://xxxy.hnucm.edu.cn/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适用于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第二十七条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章程不一致的,以章程为准。

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

202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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