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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大强基计划招生简章2020,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更新时间:2022-09-27 12:04:46作者:chanong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2020〕1号)等文件要求,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于2023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又称。

一、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华东师大强基计划招生简章2020,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我校安排强基础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达到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参照该省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未来有志于从事相关领域科研工作的高中毕业生,高考成绩优秀。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服务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基础科学学科和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招生专业、选修科目、学科要求和招生计划见下表:

专业组 招生专业 新高考3+1+2模式省份首选科目要求 新高考3+1+2模式省份再选科目要求 新高考3+3模式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其他省份高考科类要求
理科组 数学与应用数学 物理 化学或生物 物理 理工
物理学 物理 化学或生物 物理 理工
生物科学 物理 化学或生物 物理 理工
文科组 哲学 历史 不限 不限 文史
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 历史 不限 不限 文史

招生省份为北京、天津、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其中天津、吉林、山东、湖南、重庆、云南只招理科组,福建、湖北只招文科组。各省、各专业招生计划请参考报名系统。考生只能选择一个专业组,填报该专业组的招生专业,文科专业组可以填报一两个专业,理科专业组可以填报一三个专业,填报是否服从调剂。

三。注册方法和选择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2023年4月8日至4月28日,考生可登录强基计划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69),按要求顺利完成网上报名。

报考我校强基础计划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其他院校。

(2)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3)候选人确认

考生须在2023年6月10日至6月20日前进入报名系统确认并上传承诺书。未确认或上传承诺书的视为自动放弃。

(4)入围学校考试的措施

暂定6月26日前(具体根据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提供的高考成绩时间确定),对于已确认并提交承诺书且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考生,我校将根据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按以下规则确定入围名单:

理科组数学成绩(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用原成绩的1.5倍代替得到加权成绩(即加权成绩=高考成绩-数学成绩1.5),文科组语文成绩(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用原成绩的1.5倍代替得到加权成绩(即加权成绩=高考成绩-语文成绩1.5);学校根据不同省份和专业组的招生计划数,按照加权分数从高到低确定各省入围名单。加权分数相同。理科组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的成绩,文科组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的成绩。

(5)学校评估

学校考核(包括面试考核和体育测试)暂定于6月29日至6月30日进行,具体时间以学校招聘网站公告为准。

面试:面试参照综合素质档案随机抽取方式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科目为坐位屈体和立定跳远,测试标准参照高中学生健康体质标准。参加我强基础计划体育测试的考生,须自行购买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在测试当天提交保险单据原件。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填写《免体育测试申请表》(见附件1),并在学校考试时间前一周将申请表扫描件、三级甲等医院扫描件及所在中学出具的扫描件(签名盖章)发送至我校招生邮箱。经我校批准,他们可以免试。考生在报到面试时应携带上述原件备查。未经申请不参加体育测试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我强基础项目录取资格。

以学校面试考核结果作为学校考核结果。未参加校考的考生不能被强基础计划录取,视为自动放弃强基础计划录取资格。

(六)录取方式

1、综合成果转化法

加权分数占85%,校考分数占15%计算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1000(85%加权分数加权分数满分15%校考分数满分校考分数)。这里的加权分数是在(3)中计算的加权分数。

2.确定录取名单。

根据考生志愿和相关省份强基计划招生计划,按照综合成绩优先的原则,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和专业。综合成绩相同,理科组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的成绩,文科组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的成绩。

综合成绩(含单科同分小分)达到我校在本省所报专业组综合成绩(含单科同分小分)最低。如所报专业计划已满,服从调剂的专业按调剂录取,不服从调剂的予以辞退。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报省级招生办审批,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暂定于7月5日前公布录取结果。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高考后续批次。

四。培训项目

学校集合校内外资源,整体推进“强基计划”学生培养。为保证"强基计划"学生的高质量培养,应在品格培养、课程学习、名师指导、高质量国际交流、高级学术培训、师徒对接、学分制和学术支持体系等方面采取措施。

1.小班教学与导师制。配置优质教师开展小班化教学,选派优秀教师担任导师。

2.定期考核和准入退出机制。每学年,学生的兴趣和志向,学术地位,学习成绩等。受到全方位的检查,并在整个过程中进行评估。考核不合格者将退出“强基计划”。原则上分流到强基计划等相关规定下的同专业或相近专业普通班,不再享受强基计划相关政策。空缺由其他表现突出的同学填补。

原则上,通过强基础计划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到相关学科以外的专业。

3.高质量的国际交流

5.流程支持。学校的“强基计划”作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样板和指南,带动了整体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

动词(verb的缩写)其他解释

(1)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基于至强的计划报名系统。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当地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然后上传至基于至强的计划报名系统。

对综合素质档案弄虚作假或在高校考试中作弊的考生,取消其强基础计划报名、考试、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其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三年。已入学者按教育部和我校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毕业后发现有毕业证、学位证者取消入学资格。中学应对出具的材料进行认真核实,如有弄虚作假,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2)选拔考试期间,考生交通、住宿等费用自行承担。入围我校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负担得起的差旅费和住宿补贴。

(3)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相关工作,未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活动。

(4)招聘信息将通过强基计划报名系统或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报名后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考生应承担未及时查看网站信息的后果。

(5)学校考核工作计划可根据当地疫情情况进行调整,并在校招网上进行公告。

(六)如教育部或相关部门做出相关调整,我校将做出相应调整。未尽事宜,按教育部或相关部门规定执行。

不及物动词咨询方法

地址:上海中山北路3663号

邮政编码:200062

招生电话:021-62232212

传真:021-62601671

电子邮件:zsb@ecnu.edu.cn

华东师范大学招生网:www.zsb.ecnu.edu.cn

七。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基础学科试点招生改革的招生工作在强基计划领导小组和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办组织实施。

(2)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3)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八。本简章由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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