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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3
更新时间:2022-12-15 04:36:38作者:自考头条
2019年12月,为了观看优惠活动和店员的建议,宁乡的贺先生(化名)在上海恒企业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宁乡分公司申请注册会计师课程,支付了10800元的学费。 但由于当时学历不够,到目前为止,她没有参加相应的课程。 因此,贺先生要求退款。
在那期间,贺先生把注册会计师的课改成了税务师课。 对于支付注册会计师课程学费和改变课程,当时与贺先生对接的恒企教育刘老师有着完全不同的说法。 “交学费和换课都是贺先生的自愿行为,我们没有诱导诈骗消费的行为。 ”
贺向新浪黑猫投诉平台投诉了自己的遭遇。 那么,她以前支付的10800元学费可以退还吗? 潇湘晨报《满哥维权》 (新闻微信xxcbwq )栏目记者介入调查。
投诉:提前预付学费,没上相应的课想退款
2019年11月,宁乡的贺先生在上海恒企业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宁乡分公司报名学习初级会计师课程。 “一个月后,前台的一位姓刘的老师告诉我,他们在这里正好有活动。 如果有报考注册会计师的课,可以优惠一部分学费。 定员只有五人。 ”贺先生说,因为自己还没有申请短期大学的学历,所以从学历达到到参考需要2~3年。 因此,我不打算报考注册会计师课程。
“刘老师说我没事。 可以申请休学。 先付钱的话,资格考试结束后上课作为参考。 ”据说贺先生所说的“休学”是指“在线休学,不开课”。 “如果我不休学,我可以参加考试,我就无权上课。 ”考虑之后,贺先生支付了共计10800元的注册会计师的学费。 她坦言其中有一点自发的成分。 “当时使用的网络贷款,之后每月都还,今年5月把最后三个月的钱集中起来还了,终于还完了。 ”
2020年6月,贺申请了高升专业的课程。 2021年5月,她被分配了相应的学籍号码。 “我在2023年之前不能获得短期大学学历。 那个时候可以报考注册会计师。 ”贺说,她后来参加了工作,为了兼顾家庭,几乎没有学习。 从2020年年中开始,就和刘老师商量退款的事情。 “但是,对方的回复一直是我签订了合同。 我是自愿的,不能退款。 最多只能换课了。 ”贺说。
“我一直在休学,没有接受平台提供的服务。 ”结果,2021年1月,贺先生更改了“税务师无忧报关班”的课程,但价格没有变化。 但是,税务师的参考也要求大学学历。 也就是说,贺依然只能在2023年参加税务师考试。 “这段时间没有发生课程学习费,因为我认为公司诱导了缴费,所以我的最终诉求是退还之前支付的10800元学费,但可以扣除一部分服务费。 ”
回答:公司不存在诱导欺诈消费的行为
8月4日下午,潇湘晨报记者联系上了与贺先生直接对接的恒企教育刘姓老师。
刘老师说,当时公司确实在做优惠活动,自己也在朋友圈发布了相关信息,但贺先生看了宣传内容后,发现了咨询注册会计师的相关内容。 “她(贺)很有上进心。 上注册会计师课的时候,我向她反复确认了。 她说“确定(报纸)”,把自己逼得走投无路。 总之把钱放着也放着。 ”
“而且,那时我对贺先生说。 你自己好好想想,我们出了这个名字也退不了钱。 要说为什么,那是因为说出名字就会签订申请合同。 合同上有明确记载。 申请的时候仔细考虑了一下,确认贺先生自己也没有问题,然后说出了他的名字。 ”刘老师说,注册会计师的正式授课直播没有开通,但报名后,贺先生有相应的预习课。 刘老师告诉记者,公司不存在诱导诈骗消费的行为。 “学生有需求、有想法才能报名。 ”
贺先生在2021年1月有课程变更记录。 刘老师说:“这个学生是个波折。 更改课程是她自己向我申请的。 她以前申请了注册会计师的课程,所以可能觉得课程有点难。 因为税务师课有点简单,她让我申请改课。 这不是不退款的理由。 ”。 刘老师说。
8月2日,贺某和丈夫来到恒企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宁乡分公司,因发生较大争执,刘老师报警。 ”她的语气中包括一些行为,涉嫌插手。 ”对于这件事,贺说:“我去和刘老师商量,对方锁门后报警了。 ”。
8月4日下午,潇湘晨报致电上海恒企教育培训有限公司,但该座机一直无人接听。 目前,双方仍在进行沟通和协商,记者也将继续关注。
律师表示,解除合同返还费用有特定条件
贺遇到这种情况,能要求对方退款吗? 潇湘晨报记者咨询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
刘明认为,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消费者要求解除合同费用,存在以下情况: 1、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双方解除合同费用,2、符合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任何一方均可主张解除合同并退款。 3、依照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的。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除上述可以解除合同外,一般情况下双方订立合同并支付价款的,一般不得擅自解除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即构成违约。
潇湘晨报记者满延坤长沙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