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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3
更新时间:2022-12-15 17:39:10作者:自考头条
12月3日,莘县教育体育局发布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新生入学条件及招生范围、招生方法、招生工作程序、招生工作程序
一.新生入学条件及招生范围
1 .小学)本县户籍或外来务工人员迁入符合子女或其他教育优惠政策的非本县户籍,周岁( 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子女。
初中:本县户籍或外来务工人员符合子女或其他教育优惠政策的非县市户籍,2023年小学毕业生。
小学严禁招收不足年龄的学生,初中严禁招收非小学应届毕业生。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需要推迟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辖区学校提出申请。 学校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审核备案。
2 .外来务工人员或商务人士随子女入学
深入推行“以两为主、两结合、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子女迁移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外来务工人员或者商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应当提供户籍证明,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外出务工人员:劳动合同及职工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需提供月度缴纳证明及单位工资证明); 房产证或居住证、职能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根据我县现有教育资源承载能力,结合我县学校布局和发展实际,明年我县将实行租赁学位控制。 从2023年开始,公办小学实行“六年一学位”,即同一个物业,六年内安排同一个租赁家庭的孩子到服务区小学就读。 公立中学取得“三年一次的学位”,也就是相同的不动产,安排3年内只有相同租赁家庭的孩子进入服务区的中学。 无完全产权的房主子女按出租家庭子女对待)。
)2)生意人)工商营业执照及完税证明、经营场所证明(如门市租赁合同、房权证或房产证); 房产证或者居住证,向职能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 同时按实际有无经营和经营时间进行入户验证。
以上资料符合大数据验证条件的全部实现“零证明”、“网购”。 户籍须在2023年3月1日前取得的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提供每月缴纳的证明及单位工资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及纳税证明、经营场所证明(如门市租赁合同、房屋权证或房产证)、居住证、 包括取得向职能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等证书(时间 )至2023年8月31日) ),房地产证或正式购买合同于2023年7月需要
二.招生方法
同一年级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期招生。
2023年公办民办学校招生由学生家长通过招生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流程及端口另行通知。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只能选择一所公立或私立学校。 没有进入志愿学校录取的学生只能第二次申请符合入学条件且有空学位的公立学校。
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的笔试、面试、面谈、考察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竞赛成绩、考试级证明、训练经历等作为入学门槛。
小学一般在户籍地登记入学,与就读的幼儿园无关,初中一般在户籍地登记入学,或者采取对口的直升机方法。招生
(一)公办学校严格实行“就近免读”
1 .公立小学:
)统筹管理街道中心小学(联校)辖区内的民办学校)招生事业。 根据本镇(街道)现有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根据街道、路段、小区、村组等因素,向辖区内各公办小学发放(招生范围,)招生范围内适龄户籍生和
)2)城镇公立小学责任(审核申请本校适龄入学资格,对符合入学条件的户籍生和子女,按政策先保障各类优抚对象入学,由近及远)录取。
2 .公立中学:
(1)农村公办初中:某镇有初中,初中面向本镇辖区内所有小学采取单校“一对多、对口直升机”方式(招生; 一个城市里有两所中学。 在原“招生”范围内,采用“一对多、对口直升机”方式。招生。
(2)市内实验中学、国棉学校、莘州初级中学、莘城中学、东鲁中学、新城实验学校首先招收老城区内莘州中心小学(联校)、燕塔中心小学(联校)、东鲁小学及县直公小学毕业生,富裕学位符合城区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随迁按政策首先保障各类优抚对象入学,按居住地远近原则接收新生。 符合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子女须经户籍所在地中心小学校长、中学校长及录取学校校长三方签字认可。
鼓励各学校在保证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根据学位供应情况探索同一家庭的孩子是上同一所学校还是不上同一所学校。
(二)民办学校全面实行免试入学、随机派遣
民办学校可严格按照(招生范围和条件,)审核入学证明材料,(审核后符合我县入学条件的报名学生)录取计划。
1 .民办小学:仅限年检合格的民办小学招生。 各民办小学负责本校(招生报考资格)审核的工作,严格按照招生计划面向全县)招生,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保持不变(不变)
2 .民办中学:年检合格的民办中学为招生。 严格来说,招生计划以全县招生为对象,报名人数为招生计划时直接以录取为对象,报名人数为招生计划时以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新生
3 .民办九年一贯制中学:采用对口直升机方式,接受我校小学六年级中所有希望进入我校初中部的学生入学,对外为招生。 民办小学毕业生不想升入本校初中的,可以返回户籍所在地初中登记入学。
4 .民办学校应在我县招生政策出台后,分别将具体的招生方案和招生简章报县教体局审核审批,方可向社会公布。 不得以任何形式(招生、生源)选择,避免冲击招生秩序。
5 .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优先政策规定的优抚对象,包括本校教职工子女、有学生安置协议的占地子女。 但是)在录取之前必须进行至少7个工作日的公示。 剩余学位的随机派遣工作应当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报请公证处公证,并邀请家长代表和新闻媒体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并将派遣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民办学校按规定程序(录取 )的学生,其他公立学校不得(录取 )就读。 对政策规定的优抚对象须收取学费方可占用招生计划指标。
三.招生工作程序
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分为政策宣传、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及录取确定四个阶段。
(一)政策宣传阶段
1 .各招生学校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宣传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全面、充分、深入、细致地解读我县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家喻户晓。 其中的重点部分,如公办、民办学校同期招生问题,公办中小学招生范围,学生异地入学条件,民办学校随机派位录取方法,九年一贯制小升学初期政策和各类学校审核采取有效的宣传手段,广泛告知社会特别是有升学需求的家庭,随时善于解释,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我校:确保所有符合招生条件的儿童正常入学,不出现新的失学现象。 各镇(街道)中心小学(联校)和县直小学要认真掌握服务范围内小学适龄儿童基础数(包括户籍生、流动子女、无户籍适龄生),建立本年度小学一年级(招生 )台账。 各中学应根据小学六年级学籍数和我校服务区内适龄学生数,建立本年我校招生对象台账,台账至当年招生业务结束期间,根据服务对象实际变化情况动态管理台账
2 .按照“谁负责招生、谁负责送出”的原则,所有中心小学、小学、幼儿园及其主管部门负责推荐适龄儿童上初中、小学工作,包括中心小学、幼儿园在内的独立小学指定专人,按生源单位进行宣传、推荐等各生源单位要通过会议、下发招生政策,了解纸质、家长在线报名研讨会等多种方式,宣传上级招生的意见。 特别要帮助学生家长客观分析适龄学生条件,合理入学,让学生家长了解和清楚初选的重要性招生系列工作的各个环节和: 000
(二)在线注册阶段
为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和学生家长申请工作的压力,莘县公共民办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录取方式。
符合我县入学条件(以上第一款(招生条件和范围)的入学资料)审核类型和内容,请证明资料齐全才能填写)的学生可以网上报名,并通过网络报名时只能选择一所公办学校和一所民办学校。
不熟悉在线注册操作流程的父母可以在注册平台上查看注册操作流程或申请学校。咨询在线注册方法。
(三)材料审核阶段
1 .材料类别审核分类
如果以下资料满足在线大数据验证条件,将不再提供纸质手续。
2023年莘县中小学小学一、初一招生资料审核分为四大类:
第一类:莘县各学校服务区内户籍子女
需要提供:
户口本、房产证(或正式购买合同和有效票据)、监护人身份证。 户籍上至少有一名以上监护人。
第二类:在莘县各学校服务区内购买房产的非户籍子女
需要提供:
适龄户籍证明、房产证(或正式购买合同和有效票据)。 同时确认是否实际入住。
第三类:随莘县各学校服务区内其他情况子出行
需要提供:
适龄户籍证明,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外出务工人员:劳动合同及职工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需提供月度缴纳证明及单位工资证明); 居住证或向职能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
)2)生意人)工商营业执照及完税证明、经营场所证明(如门市租赁合同、房权证或房产证); 居住证或向职能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 同时按实际有无经营和经营时间进行入户验证。
4类)无需随机派遣,直接被派往民办学校(录取适龄学生
需要提供:
适龄户籍证明,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子女:证明家长是该校教职工的有效证明及公示材料。
有安置学生协议的学校用地子女:家长证明是该学校用地房屋的有效证明及公示材料。
2 .报名信息审核
学校通过网上数据信息比对报名信息审核。
3 .材料讨论
未经网上大数据验证的,要求家长相关入学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各报社,进行现场初审,相关部门再行复核验证。
4 .补充材料信息
复核后,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应当立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由学校网上追补信息。 只有符合报名入学条件的学生才能参加学校下一步录取的工作。
(四)招生录取阶段
学校根据报名审核的结果进行在线录取。
1 .公立学校录取
农村公立学校根据划片范围进行录取。 城镇公立中小学由近及远,录取。
2 .民办学校录取
民办学校根据审核的结果,按规定进行录取。
民办学校录取学生不再参加公立学校招生录取。 民办学校录取未注册的学生,必须在公示后2天内直接在线注册符合注册条件的公立学校,按照政策规定参加公立学校招生录取。
3.录取公示
学校公示最终招生录取结果。
()招生工作)时间
2023年莘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具体内容招生及各工作流程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2023年秋季开学前,各招生学校将纸张录取学生名单,经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报县教体局基础教育股审核备案。
五.招生计划
1 .小学一年级正常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各中心小学负责编制本领农村公立小学,编制招生计划,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编制各县私立学校、各公立中学及城镇公立小学,编制招生计划9年,编制私立学校初中招生的
2 .新招收的小学一年级班级人数不超过45人,初中一年级班级人数不超过50人。
六.严格掌握政策
1 .保障符合条件的孩子在义务教育阶段上公立学校的权利。 各(招生学校严格)审核非户籍所在地适龄学生入学条件。 保障符合条件的孩子依法接受义务教育,严禁不符合入学条件的“择校”入学。 流动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享受与当地户籍学生同等的待遇。
中考时持有本校3年完整学籍,才能享受普通高中指标生政策。
2 )严格按照上级政策保障各类优抚对象和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入学,包括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公办残疾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子女、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等。
3 .各学校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全面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准确掌握留守儿童信息,把留守儿童作为辍学和教育服务的重点对象,确保每个留守儿童都能按时入学。
4 .各学校应对本服务区残疾儿童情况进行调查,综合学生及其家庭情况,通过特教学校、随班就读和快递等方式,保证各类残疾儿童顺利升学,做好升学情况跟踪和入学取证,采取任何入学方式均不办理学籍登记确实因身体原因需要推迟入学的,可以将入学年龄推迟到7-8岁。
5 .做好脱贫攻坚和贫困户子女入学保障工作。 各学校积极配合扶贫工作部门,了解本服务区脱贫户和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情况,重点关注入学率、稳定率等关键指标,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失学和失学儿童的登记、遣返和报告工作各学校要对照学籍管理平台上出现的疑似辍学儿童,逐一核实,确保无遗漏。
6 .适龄儿童、少年未按照相关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及时落实辍学学生的劝退、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为义务教育年限内辍学学生保留学籍。
7 )各)招生学校要统筹做好特殊群体适龄学生入学安置工作,制定针对性帮扶措施,建立台账,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学生权益。
七.加强领导,严肃招生纪律
(一)加强)招生工作领导
县教体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的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监督责任对分包学校(招生 )行为的检查由监督管理小组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各招生学校应建立学校招生工作主体招生工作领导组织,校长为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 各校招生组织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值班安排表应进行公示,并报基础教育股备案。招生期间,学校设立招生常设机构,安排工作人员,负责每日的招生及对外宣传说明工作。 严禁以任何借口阻止学生申请或咨询招生。
要坚持政策稳定性和提前宣传告知相结合的原则,让幼儿园初二学生家长和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先行开展宣传工作,解读当地“招生”入学政策,充分保障孩子家长入学条件。
学校应当及时公布招生政策、刻划范围、招生计划、班额、程序、时间、招生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招生开学前在学校
(二)明确职责,分级管理
各中心小学(联校)严格执行上级)招生政策,根据本镇)街道实际,制定各小学)招生计划,划定各小学)招生范围,划定各小学的(招生 ) 负责辖区内所有小新生终考报告的各招生学校建立招生工作组织,制定各项工作职责,明确责任人,向社会和生源学校通报、宣传本校招生的范围和方法,严格积极主动录取未受教育适龄家长和所在幼儿园讲解我校招生解决纠纷,确定新生名单后,做好宣传、动员、通知等工作,保证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儿童正常入学
(三)严肃纪律,制定规范(招生
1 .规范招生时间。 全县公共民办学校在县招生意见出台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组织招生,或以“招生咨询”等方式提前组织招生 县统一规定的(录取 )录取 )录取,各民办学校招收的学生全部无效)录取。
2 .严禁入学考试。 在任何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开放学校都严禁通过统一笔试或变相统一知识考试的方式选拔生源。 学校应当采取随机安排等方式,对新生均衡编班、阳光分班,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在开学前后组织分班考试。
3 .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各公办民办学校须经县教育体育局批准的本年度招生计划组织招生,无计划或超计划招生,超范围招生。 民办中小学招生办法、招生宣传等须经县教育和体育局批准备案,方可向社会公布。
4 .非初始年级禁止组织招生; 严禁抢生源; 严禁超规模招生、超班额编班; 严禁招收不符合条件的儿童入学;严禁抢夺学籍、重复建设; 严禁分离国籍。 小学坚决杜绝招收不足年龄学生初中严禁招收非小学六年级学生。
5 .义务教育阶段的所有公立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征收。招生不得收取费用、借书费、高额学生。 民办学校在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不准收取其他费用。
6 .各校在组织招生过程中,要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监督,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 报名人数(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由县教体局组织随机派出,公证处进行公证,并邀请教育主管部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和新闻媒体参与、公开进行,保证结果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