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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3
更新时间:2022-12-19 06:35:59作者:自考头条
近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下发专名和代码调整、专业停考、法学类专业司法考试报考资格问题等文件,涉及相关专业考生的切身利益。 特摘录以下内容,合理安排自己的考试,以引起相关考生的重视,不影响正常毕业。 文件内容详情请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 http://www.sdzs.gov.cn )自学考试栏查看。
一.相关专业名称和代码的调整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调整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名称和代码的通知》 (鲁招考[2018]78 )文件述,
为保证专业协调工作顺利过渡,本次专业协调仅限于专业代码和专业名称的协调,专业规划和主要高校不协调。
1、自2018年12月1日起,原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不再接收新考生报考,新、老考生应按调整后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办理报考手续,按原专业计划报考合并专业的新考生可以自行选择合并前的专业计划报考。 全国自考专业规范发布后,进行相关专业计划调整和课程顶层对接。
2、2019年1月1日后申请毕业的考生,按全省统一协调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办理毕业证书。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专业调整过渡期,考生个人申请的,也可以按原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申请毕业证书。 自2021年7月1日起停止办理原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毕业证书。
3、为实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与国家继续教育专业目录的协调统一,有利于考生今后升学就业,建议考生按调整后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申领毕业证书。
二.相关专业停止考试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国际贸易(专科)等19个专业的通知》 (鲁招考[2018]79 )根据文件精神,对以下专业停考:
(一)中止考试的专名(原专名) )。
1.专科专业:国际贸易、酒店管理、物流管理、文秘、公共关系、新闻学、室内设计、房屋建筑工程、计算机信息管理、药学、中医药。
2.本科专业:文化产业、秘书学、电子学、广告学、物业管理、社区护理学、税收学、商务英语。
(二)停试安排
1 .上述停止考试专业将于2018年12月1日起停止接收新考生。报考、老考生可按报考简章报考。
2.2021年4月组织最后一次理论考试,2021年上半年组织最后一次毕业和实践环节考核,以后不安排考试。
3.2021年7月1日起停止办理以上专业毕业证书。
三、增加教育管理专业(本科 ),参加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考试,停止教育类专业考试
为促进我省自学考试的规范和发展,加强考生职业素质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高素质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关于修订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鲁招生考[2012]2号)和《关于公布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鲁教委[ 2012 ]
同时遵循教育类学前教育(专科 )、教育学(本科 )、汉语言文学教育(本科 )三专业考试。 上述专业自2018年12月1日起停止新考生报名,老考生仍可按照(报考简章)报考。 2021年4月组织最后一次理论考试,2021年上半年组织最后一次毕业和实践环节考核,以后不再安排考试。 从2021年7月1日起停止办理以上专业毕业证书。
四.法学类专业参加司法考试资格问题
考试中心书简【2018】150号文件:按照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和部署,2018年4月28日司法部公布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司法部令第140号),6月发布《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 (司法部公告第181号),国家统一其中涉及自学考试的学生条件依法规定为“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报考籍)或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或高等学校非法学科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