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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3
更新时间:2022-12-23 09:56:59作者:自考头条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的通知》 (华师[2021]144号)和省学位办的通知精神,结合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为做好今年夏季我院自学考试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学生类型 |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考生) |
思想政治 |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校学习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在纪律处分解除之后方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品行端正,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坚持学术诚信,无考试作弊等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 |
学业水平 |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达到毕业条件,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且在学习年限内通过我校指定的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 |
外国语水平 | 在学习年限内,参加以下考试之一并获得规定的通过成绩: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2.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笔试成绩合格;3.广东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成绩合格;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外语类专业第二外语语种)考试成绩合格;5.网络教育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大学英语》(B、C)成绩80分或以上。 |
申请时限 | 申请授予学位的时间不得晚于毕业证书签发时间6个月。本次申请仅受理2021年12月毕业的自考本科毕业生。 |
二.申请手续
1.2022年5月6日至5月13日,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按附件1指示登录《华南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申报系统》填写相关资料。 网上填报的申报材料是下一步办理审核、学位证书的唯一依据,各位毕业生一定要认真阅读相关说明,准确填写。
2 .提供学位外语成绩考核材料(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网络教育公共基础课全国统考《大学英语》 (B ) b、c )成绩,须按照申报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书或成绩单扫描件。 广东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统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外语类专业第二外语语言)考试成绩由上级部门提供考生原始数据,学生无需另行上传成绩单扫描。
3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除填写基本申报材料外,还需要完成以下事项: 上传到学位申报系统。本科毕业证书和有效身份证扫描、学位证书照片电子版(黑白彩色、像素180240的JPG文件)。 我在广州华师总部学习,有时只受理在我院申请论文的考生相关资料,其他学校考生个人学位资料不予受理。 符合条件的考生请在5月14日前将以下相关纸质资料寄送我院学院。自考弁(广州天河区华南师范大学国际文化学院B103室,王老师接收。 电话: 020-85211317 (注:现阶段仍处于疫情防控期,学校采用半封锁状态,快递需自行领取。 为了方便接收,请统一使用普通顺丰快递。 请不要使用同城快递和同城快闪航班。 不方便的地方请谅解。在学校场所学习的考生请将资料提交各学校场所统一处理。 否则考生寄送的材料将不会被受理,也不会给予答复。 提交材料为: a )网上填写打印的全套申请表;b )蓝背彩色2张大1寸正面免冠照片(必须与上传的电子照片相符,且每张纸照片后须写上姓名),照片为申请表上“临时贴学位证书照片地点”
4 .学院在5月18日前通过成人学士学位申报系统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后不能锁定网上申报材料进行修改。 学生可于5月中旬登录学位申报系统查看初审结果,如有异议,须于5月19日前向学院提起申诉,逾期自动视为放弃申诉权利。 三.各办学点和我院审核办理流程、时间安排
1、协同做好学校教务人员工作流程:
及时向毕业学生传达本通知精神
各学校办学点在接收考生各项资料时,(必须)向自考毕业生说明。 网上填写的信息和发送的纸质资料必须一致,不一致的话申请无效。 确认收到的资料无误后,在申请书上加盖办学点公章,并于5月16日前将收到的自考本科毕业生提交的纸质资料提交我院继续教育活动。
5月18日前,学院教务人员完成申请材料初审。
2、5月27日前,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应当召开会议,对授予成人学士学位的名单进行投票表决。
3、6月8日前,将申请成人学士学位的名单进行复核、汇总,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4、6月下旬,正式为学生办理成人学士学位证书。 被授予学士学位的毕业生按照学院的通知领取学位证书。
四.注意事项
1、自考本科毕业生学位申请资格由学位申报系统自动初步办理审核 (个别自考学生需手工复核)。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应当本人自主申请,并按照要求在申报系统中填写个人信息。自考毕业生应当按照要求上传相关申报材料。
2、我在广州华师总部学习,只受理在我院申请论文的考生相关资料,其他学校考生个人学位资料恕不受理。 其他学校点的考生将在学校点统一处理,请考生与原报学校点联系。
3、自考本科毕业生学位申请材料(包括毕业情况、课程平均分、照片比对等)应由各学校教务人员统一按上述)时间报送我院继续教育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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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2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学士学位申报学员方面操作指南( 2022年).docx
附件2 :华南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承办自考学位专业. xls
华南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继续教育
()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华南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继续开展教学活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有侵权,请联系这个号码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