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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3
更新时间:2023-01-05 19:05:58作者:51data
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核工作的通知
一、报名资格
实践环节考核在本课程所涉及的理论考试合格后方可报名,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在所有课程合格后方可报名。
二时间安排和登记方法
网上申报时间:6月24日9: 00至2022年7月8日16: 00(周六日不休息)。7月8日16: 00,网报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不报。
主考学校报名资格审核时间:2022年6月24日至7月15日。
考官所在学校应在2022年7月20日前通过系统上报本次测评时间,考生可及时查询。
通过注册考生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
注册地:https://zkadm.jleea.com.cn/zk_sjhj/
三。注册方法
考生进入报名网站,登录“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核系统”网上报名页面,完成信息填报并提交。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将报考官所在学校审核,考生关注结果审核,审核通过即完成网上报名。考生实际报名后续事宜按所报考官学校的详细安排进行。网上报名系统只负责考生报名信息的收集和资格初审。资格最终结果审核以及具体缴费和考核项目由考官学校负责。
网上报考时,考生需要选择报考专业、专业方向、以及报考课程,填写考生本人联系电话,并仔细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四、严格制定和落实考核实施细则。
考官所在学校按照《吉林省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实施细则》,参照现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职司发〔2020〕3号),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组织实施细则。各考官学校组织考生参加规定中的考试时间。根据实施细则,严密组织,严格要求,确保考试客观、公平、公正。考核期间,省教育考试院将派督学到考点进行检查。
5.Up报考学生考试成绩
主考学校应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成绩报告。各考官所在学校要认真核对报考学生的考试成绩,确保无遗漏、无错报。考生的考试成绩由考官学校负责解读,我院负责统一向社会发布。
不及物动词非法候选人的处理
实践考试(考核)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答辩是自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教育考试。考生应遵守规则和纪律,参加诚信考试。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违规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违纪的,由考试中心或教育考试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疫情防控要求
为做好国家教育考试组常态化下的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下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办〔2020〕8号)、吉林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发的《吉林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方案》(吉防明电〔2022〕41号)通知。要求考生严格执行其任务书中的各项疫情防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