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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3
更新时间:2023-01-02 13:23:58作者:51data
一家民营医院院长把国家医疗保险资金当成“提款机”,在医院设立了两套医疗保险系统。 一套用于大额医疗保险报销药品向医保局申报的系统,一套用于医院内部只采用小额实际用药治疗患者,接收了大量未达到住院指征的患者入院。 小病大治,假床搭床,夸大病情,骗取医保资金1262万美元。
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近日对该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 湘潭芙蓉医院法定代表人、院长张强因犯诈骗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70万元。
参与张强事件被查处的有湘潭医保系统多名官员。 根据判决,4名医保职工共受贿600多万元,全部被法院判决。
设立两个医疗保险系统骗取保险
天眼检查信息显示,湘潭芙蓉医院注册于2015年8月,业务范围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耳鼻喉科、医学检验科、医院影像科、中医科等。 其注册资金为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是张强。
记者从岳塘区人民法院获悉,从2014年开始,湘潭芙蓉医院在开展医疗活动过程中,通过虚构部门患者用药方式追回医保资金。 2016年湘潭市医保系统升级改造时,为了更好地实施医保诈骗,张强在某公司医保系统升级安装时,为芙蓉医院个人安装了备用系统,命名为“现金系统” 启用现金系统后,张强指使芙蓉医院副院长朱某、芙蓉医院财务负责人和医院医务人员、药店工作人员同时操作两套系统,向医保系统申报虚假用药。 实际用药是
骗取医疗保险的方法具体分为两种。 一种是住院部骗取医疗保险的方法。 芙蓉医院医务人员在张强的授意下,长期采用“阴阳”系统方式,虚开大额医保报销药品向医保局系统申报,同时通过医院内现金系统只用小额实际用药治疗患者,接收大量未达到住院指征的患者住院二是门诊特殊患者骗取医疗保险方式。 芙蓉医院作为器官移植患者取药的定点医院,长期以来在张强的授意和要求下,为来院器官移植患者向医保系统全额申报符合医保报销规定的抗排斥药物,并足额上报患者月度报销额度。 但不发放抗排斥药物,也不向患者发放少量抗排斥药物。 随后,患者将申报的医保资金差额存入医院会员个人账户,供患者日后在医院自由消费高价保健品和其他非医保报销,在张强的指引下,朱先生和医院财务负责人与部分器官移植患者协商,将医保报销金额通过现金系统实现医院为患者大量报销具体重点是患者占70%,医院占30%以上的比例。 与患者协商比例后,由财务总监从芙蓉医院管理的多家非医院员工名下的银行账户向患者账户进行现金转账。
骗取医疗保险资金1000万元以上
湖南中天华会计事务所特别鉴定(勘验)报告显示,芙蓉医院门诊及住院2016年6月29日至2018年5月26日向医保局申报的疑似医保资金诈骗报销金额为人民币11131193.47元, 芙蓉医院2017年12月至2020年12月器官移植及尿毒症患者向医保局申报的疑似医保资金诈骗报销金额为人民币1687874元,两项合计为人民币,在湘潭医院医保局申报金额约为95%,经计算,实际骗取医保资金
法院还决定,2011年1月至2018年12月,由张强协助湘潭市医疗生育保险管理服务局医务监督,对审核科科长李某(判决)、湘潭县医疗生育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罗思志(另案处理)、肾移植后患者郭进)进行评估
法院认定,张强与他人骗取的国家医疗保险资金共计1262.4万余元。
医保官员赠送600多万元
为实现骗取医保资金的目的,用钱开路。 法院还查明,2010年10月至2020年11月的10年间,张强向湘潭医疗保险系统4名官员行贿,共计674.14万元、2000欧元。
其中: 1、2010年10月至2019年,张强为感谢湘潭市医疗生育保险管理服务局原常务副局长、局长、市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主任陈某在肾病患者门户业务处理、医疗保险资金结算支付等方面提供的帮助和照顾,向陈某发放现金共计200万
2、2013年至2020年,张强由湘潭市医疗生育保险管理服务局医务总监审核科科长、副局长、湘潭市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信息中心主任李某在审核城镇职工医疗费、总额费用管理指标及门诊特殊病种办理等方面提供在多次向陈某3寄送现金共计77.54万元的过程中,为了感谢李先生长期以来的帮助,张强在李先生的要求下,补充了李先生隐藏的股东身份在湘潭爱因特医疗有限公司应认缴的210万元的干股出资额。
3、2011年春节至2020年中秋节期间,张强为湘潭市医疗生育保险管理服务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科科长、医疗生育保险科科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核对中心主任、湘潭市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基金检测中心主任罗某在执行医疗保险政策、改进医疗保险检查等方面提供的帮助
4、2017年4月至2020年11月,张强感谢湘潭市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局老工伤管理科科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老工伤事务科科长周某从事工伤医疗工作审核老工伤保险基金报销过程中提供的帮助和照顾
2020年11月,诈骗医保案成为东窗案,同月,张强因涉嫌诈骗罪被湘潭市公安局岳塘分局刑事拘留。 2021年11月8日,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检察院对张强犯诈骗罪、受贿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庭对被告人张强在起诉书中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但认为本案中骗取的医疗保险资金均属于公司,而非其个人所得,实际上属于公司诈骗,本案的行贿行为也应认定为公司受贿罪。
上述辩解意见未被法院采纳。 岳塘区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张强作为湘潭芙蓉医院法定代表人、院长,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在湘潭市芙蓉医院实施医疗活动过程中,虚构部分患者的用药、医疗保险资金回收数额特别巨大。 为谋取其不正当利益,向多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情节特别严重,于2022年9月18日作出一审判决。 被告人张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构成受贿罪的,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 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七十万元; 追缴被告人张强违法所得12336110.4元,上缴国库。
接受张强贿赂的4名官员被判决
据湖南红网消息,2021年,湘潭纪检监察机关破获湘潭民营医疗医药机构涉嫌抓住医疗保险基金问题线索。入口、紧盯疑点破茧而出、彻查,在全省率先打响医保领域反腐败“第一枪”,先后接应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党组织成员、副局长肖心平、湘潭市医疗保障局原党组织成员、副局长伍群杰
据上述报道,医疗保险事件的发生暴露出医疗保险领域部分干部职工利用制度漏洞监督偷盗的现象依然存在。 为防范漏洞,防患于未然,湘潭市纪委监委采取全市医保系统、人社系统举办党风廉政会议、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发放《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向医保部门定点准入、医保基金预算、监管010 从医药耗材募集和价格调整以及数据信息管理等方面督促完善相关流程和体制专项监督检查和集中整治工作以来,市医疗保障局共出台《湘潭市医疗保障局基金支付工作制度》等各项制度16项。
资料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