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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3
更新时间:2023-01-06 04:39:57作者:51data
作品来源:环保圈
作者:伏波望族在上海市去年进行水价调整后,深圳市今年也上调了污水处理费。 8月1日,深圳市发改委、财政局公布《关于调整我市污水处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调整污水处理费。
调整后,深圳市综合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由此前的0.9286元/立方米调整为1.3439元/立方米,涨幅达到44.7%。 事实上,涨幅44.7%并不意味着深圳的污水处理费太高。 国家发改委2015年下发通知,要求“本市城镇污水处理费标准原则上应调整为每吨居民0.95元以上,非居民1.4元以上”,但深圳市此前0.9286元/立方米的价格长期低于该标准。 深圳的情况并非个案。 E20研究院执行院长、湖南大学兼职教授薛涛表示,总体来看,目前收取的污水处理费仅为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全部成本的0.7—0.8倍。 据估算,污水处理厂每日资金不足或需要财政补贴的资金为4000万元—6000万元,每年缺口达1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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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深圳市发改委、财政局公布上调污水处理费,《通知》,上调污水处理费。 调整后,深圳市范围内(不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为:
居民污水第一梯级1.00元/立方米,第二梯级1.50元/立方米,第三梯级3.00元/立方米,统计用户1.18元/立方米;
非居民系统污水1.54元/立方米; 特殊行业污水3.00元/立方米。 按照上述收费标准,对环保诚信企业(绿卡)按90%征收污水处理费对环保警示企业(黄牌)征收污水处理费110%;对环保不良企业(红牌)按130%征收污水处理费。 差别化收费企业名单由市生态环境部门另行认定。
这个规定从2022年8月1日开始实施。 也就是说,从8月1日开始的用水量(从9月1日开始抄见水量)开始实施本通知价格。 据《通知》介绍,新建污水处理价格是经过成本监审、专家论证、价格听证、社会意见征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定价程序,经市政府同意确定的。 事实上,今年3月28日,深圳市就污水处理费调整召开听证会。 听证会以网络视频形式举行,参与者包括消费者代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委会委员、专家学者、企业经营者、政府部门代表等。 当时,听证会提出了两个调整价格方案。 一是居民和非居民按同等涨幅调整,综合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由现行的0.9286元/立方米(按用水量100%计算,下同)调整为1.3439元/立方米,涨幅44.7%。 其中,居民类污水综合收费标准调整由0.8167元/立方米调整为1.1820元/立方米,涨幅为44.7%,第一、二、三档收费标准分别为1.08元/立方米、1.63元/立方米非居住民系综合污水收费标准由1.0127元/立方米调整为1.4657元/立方米,涨幅44.7%; 特殊用水收费标准由1.8元/立方米调整为2.61元/立方米,涨幅为45%。 方案二:控制居民涨幅,非居民和特殊用水填补剩余成本缺口。 综合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由现行的0.9286元/立方米调整为1.3439元/立方米,涨幅44.7%。 其中,居民类污水综合收费标准调整由0.8167元/立方米调整为1.0894元/立方米,涨幅为33.4%,第一、二、三档收费标准分别为1.00元/立方米、1.50元/立方米非居住民系综合污水收费标准由1.0127元/立方米调整为1.5350元/立方米,涨幅为51.6%; 特殊用水收费标准由1.8元/立方米调整为3.00元/立方米,涨幅为66.7%。 目前,8月1日正式宣布的方案是采用了听证会的方案2。 通过控制居民涨幅,非居民和特殊用水弥补剩余成本缺口思路,调整水价。 这意味着调整后,深圳市综合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由此前的0.9286元/立方米调整为1.3439元/立方米,涨幅达到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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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城市上调污水处理费并非偶然,去年8月,上海市也出台了水价调整方案。 2021年8月16日,上海市发改委网站公布了居民水价听证会召开的具体情况时间、区位及水价调整定价方案、成本监审报告等。 根据方案,上海水价调整方案为: 1、调整居民阶梯水价标准。 第一阶段综合水价由现行的每立方米3.45元调整为4.09元,其中供水价格为每立方米2.27元,污水处理费为每立方米1.82元。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 (原发价格〔2013〕2676号)的规定,本市供水价格阶梯比价关系调整为1:1.7:3,污水处理费与第一阶梯一致,两三阶梯综合水价相应同时,两三阶段综合水价进行了相应调整,第二阶段综合水价由现行的每立方米4.83元调整为5.72元,第三阶段综合水价由现行的每立方米5.83元调整为8.63元。 2、保持居民楼梯水量不变。 综合考虑相关因素,此次水价调整将保持每步水量不变。 第一阶段水量为户均每年0-220立方米(含),第二阶段水量为户均每年220-300立方米,第三阶段水量为户均每年300立方米以上。 上海市发改委总经济师陈国忠表示,在政府加大投入、企业降本增效的基础上,合理调整水价,将起到价格杠杆调节作用,促进全社会水资源的珍惜和保护,并切实改善提高居民饮用水水质,改善城市水环境保障企业正常生产运营和扩大再生产,提高促进供水安全和服务保障能力,更好满足市民最终,上海市污水处理费由1.70元/立方米调整为2.00元/立方米,上涨17.65%。
其实,不仅是深圳和上海,近年来建德、吉林、淮安等很多城市都在提高污水处理费用。 4月7日,建德市公布《建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将新安江街道、洋溪街道、更楼街道居民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为0.95元/吨。 5月25日,吉林市公布《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通知》,将居民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从每立方米0.95元调整为每立方米1.35元。 7月20日,淮安市也公布了《关于调整主城区城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将主城区非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由1.12元/吨调整为1.40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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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费已经低于污水处理成本,为什么各城市纷纷提高污水处理费? 用一句话说明到——太低了。 以深圳市为例,2015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印发《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本市城镇污水处理费标准原则上应调整为居民每吨0.95元以上,非居民每吨1.4元以上”。 但深圳市污水处理费为居民0.8167元/立方米,非居民1.0127元/立方米,长期低于国家标准。 这一水平,远远低于污水处理成本,毋庸置疑,近年来污水处理厂纷纷招标改造,成本进一步加大。 污水处理费过低,收支缺口逐年增大,导致政府不得不发放补贴。 据了解,2020年,深圳市污水处理费支出达43.3亿元,污水处理费征收额14.8亿元,财政负担补贴28.5亿元。 众所周知,政府补贴也往往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滞后,导致污水处理企业资金链紧张,影响污水处理效果。 从全国范围看,深圳属于经济发展好、财政能力强的地方,中西部、县城等地区,政府的财政支付能力更令人担忧。 E20研究院执行院长、湖南大学兼职教授薛涛此前在接受《中国环境报》采访时表示,总体来看,目前收取的污水处理费仅为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全部成本的0.7—0.8倍。 据估算,污水处理厂每日资金不足或需要财政补贴的资金为4000万元—6000万元,每年缺口达100亿元。 为此,“十二五”以来,国家发改委多次下发文件,要求建立污水处理收费机制。 去年6月,发改委发布《关于“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收费体系,结合污水处理排放标准提高情况、提高收费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同样在去年6月,发改委还会同住建部公布了《“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 (发改委环资( 2021 ) 827号),“各地要遵循涵盖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和污泥处理成本、合理利润的原则,合理制定污水处理费标准除了改进污水处理收费机制,合理制定污水处理费标准外,由于现行污水处理费实行“收支两条线”模式,污水处理费由自来水公司征收后全额上缴财政,财政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向污水处理厂支付服务费业内人士希望自来水厂代征的污水处理费作为专项支出,直接用于污水处理相关投资运营,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