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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大召开前的一次重要会议是(十五大主要因为这次会议)

更新时间:2023-01-05 10:35:59作者:51data

郭飞

往事如烟。随着岁月的流逝,很多东西会在我的脑海里渐渐淡去。但是,党的十五大前我亲自参加的一次重要会议,让我终生难忘。

1997年5月29日,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培训班毕业典礼上发表重要讲话,为中共十五大报告定下了基调。一段时间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经济时报》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股份制”、“国企改革”等热点问题发表了大量文章,并采访了多位经济学家、政府官员和企业家。我的一些学术观点也被报纸关注了。

十五大召开前的一次重要会议是(十五大主要因为这次会议)

7月21日,我接到原国家教委有关同志的电话,邀请我参加原国家教委召开的学习江泽民重要讲话座谈会,并请我做好发言准备。我认真学习了江泽民“529”重要讲话,写了一篇《正确认识和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演讲稿。

7月25日上午,由原国家教委主办的学习江泽民重要讲话座谈会召开。大厅上方悬挂着“高举伟大旗帜,推进伟大事业”的红旗。原国家教委主任、党组书记朱凯旋,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柳斌出席会议。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的50多位专家学者和原国家教委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会议由原国家教委党组成员朱新军主持。

会议原定一天,但后来改了半天。根据会议安排,柳斌副主任首先代表原国家教委作了重要讲话。魏兴华、刘、钟哲明等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等高校党委书记作了发言。也畅谈了自己的学习经历。无独有偶,我和魏兴华、刘三位经济学教授在会上发言,都聚焦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重大理论问题,但侧重点各有不同。在我的演讲中,我着重谈了三点认识。

1.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创立,是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重大发展。中国是在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基础上,通过新民主主义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如何正确把握我国当前的历史阶段,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著作中没有现成的答案。列宁晚年处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虽然他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形态”、“发达社会主义”等概念,但他没有也不可能建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毛泽东提出了社会主义可以分为“不发达”和“相对发达”两个阶段的观点,但长期陷入“大过渡论”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的连续革命”的误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邓小平召开后,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问题被多次讨论。党的十三大报告系统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科学揭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含义、性质、基本特征、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提出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确立,解决了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国家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后的历史地位和任务的全局性问题。这不仅是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重大发展,也是对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重大贡献。

第二,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论断,是我们党正确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根本出发点。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结论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必须坚持下去,不能离开;第二,我国社会主义社会还处于初级阶段,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不能超越这个阶段。这一科学结论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揭示了我国社会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有机统一,即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初级阶段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因此,正确把握当代中国的国情,与“左”和右的倾向划清界限,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根本出发点。实践证明,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论断是完全正确的。

第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当代中国最大的现实,理论工作者要深入研究,努力发挥积极作用。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存在着理论脱离实际的两种错误倾向,需要进一步克服和纠正。一种倾向是教条主义地对待马克思主义。离开国家的实际和时代的发展去谈马克思主义,在马克思主义的书上几句话就把现实割断,这种倾向不是坚持马克思主义,而是践踏和扼杀马克思主义。另一种倾向是教条地对待西方的理论和模型。盲目崇拜西方理论和模式,完全照搬中国国情,否定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社会主义制度,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是极其有害的。我们应该继承前人,突破陈规,借鉴世界经验而不照搬外国模式,更好地把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中国的客观实际相结合,不断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

7月26日《中国教育报》在头版对座谈会进行了大篇幅报道,并配发了大幅照片。8月1日《中国教育报》理论版刊登了6篇座谈会摘要,我的发言摘要就在其中。

9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江泽民在报告中不仅重申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而且提出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根据我国社会发展的新变化,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作了新的表述。这些内容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

(作者是中国政治经济学会顾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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