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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3
更新时间:2023-01-12 13:14:58作者:51data
银行汇票
1.概念银行汇票是基础关系的付款人(买方)申请开证行签发,开证行按照即期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2.使用范围(1)银行汇票可用于转账,标明“现金”的银行汇票也可用于取现;银行汇票的申请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银行不得为单位签发现金银行汇票。
(2)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可以使用银行汇票结算各种款项。
3.签发银行汇票签发银行汇票必须记载以下事项:“_‘银行汇票”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票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发行日期;出票人签名。任何缺少这一点的法案都是无效的。
4.实际结算(1)银行汇票实际结算金额小于发行金额的,超出部分由发行银行退还申请人。
(2)未注明实际结算金额和超额金额,且实际结算金额大于发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
(3)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一经填写,不得更改,更改实际结算金额的银行汇票无效。
【相关链接】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能更改,更改后的票据无效;银行将不接受更改后的结算凭证。
5.已背书银行汇票(限于转让银行汇票)的背书转让,以不超过发行金额的实际结算金额为准。未填写实际结算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签发金额的银行汇票不得背书转让。
6.提示付款(1)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必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结算通知。如有遗失,银行将不接受任何复印件。
(2)提示付款截止日期
银行汇票限于即期付款,付款期限为出票日起1个月;
(2)持票人提示超过付款期限付款的,代理付款人不予受理;
(3)持票人逾期提示付款银行付款而未付款的,必须在票据权利限制内向开证行作出说明,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或单位证明,凭银行汇票和结算通知书向开证行要求付款。
7.退票或挂失(1)申请人因银行汇票超过付款提示期或其他原因要求退票时,应同时向开证行提交银行汇票和结算通知。
(2)申请人因缺少结算通知要求退款的,开证行应在银行汇票提示的付款期限届满后一个月办理。
(3)银行汇票如有遗失,失票人可凭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如除权判决书)向开证行要求付款或退款。
我们来试试这道单项选择题。【例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银行汇票使用的说法中,正确的是(C)。
A.银行汇票不能用于个人支付结算。
B.银行汇票不能兑现。
银行汇票的提示和付款期限为自签发之日起1个月。
D.银行汇票必须按照签发的金额支付。
银行本票
1.概念本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承诺在见票时无条件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票据;在中国,本票仅限于银行本票。
2.使用范围(1)银行本票可用于转账,银行本票注明‘现金’可用于取现;申请人或收款人为公司的,银行不得为其签发现金本票。(申请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时,银行才能为其签发银行本票。)
(2)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结算区域需要支付的各种款项,可以使用银行本票。
3.必须记载的事项注明“银行本票”字样,无条件付款的“承诺”,确定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名。
4.付款提示期(1)银行本票见票即付,付款提示期自出票日起不超过2个月。
(二)持票人未能在提示付款期限内获得付款的,应当在票据权利期限内向开证行作出说明,并提供身份证件
(3)发卡银行只能为已在该行开立存款账户的申请人将款项转入原申请人账户;对于现金银行本票,未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申请人可以退还现金。
5.退款和损失(1)提交信息
单位申请人的单位证明或个人申请人的身份证件。
(2)资金去向。
“在我行开立存款账户”的申请人:只能转到原申请人账户。
“现金”银行本票、“未在我行开立存款账户”的申请人:退还现金。
(3)本票的损失
持票人可以凭人民法院出具的享有票据权利的证明,向开证行请求付款或者退票。
【选择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银行本票使用的说法不正确的是(C)。
A.银行本票的出票人必须在持票人提示见票时承担付款责任。
B.标明“现金”的银行本票可以用来提取现金。
C.本票仅供公司使用,个人不得使用。
D.收款人可以将银行本票的背书转让给被背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