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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3
更新时间:2023-01-12 13:54:19作者:51data
根据《苏州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苏大教〔2018〕142号文件要求,2020年6月苏州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报考学士学位如下
一、报考人员: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学生,毕业时间为时间的,以时间毕业证书为准。
二、授予条件(一)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品行良好;
(2)在学校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要求,通过审核准予毕业;
(3)非外语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成绩70分;
(4)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70分;
(5)自考相关专业学位课程平均成绩70分。
注:以上成绩均以研究生登记表上的成绩为准。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学位申请,不授予学士学位(一)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教育仍不悔改的;
(二)受到学校或工作单位记过(含记大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三)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低于70分;
(四)自学考试对应的专业学位课程平均成绩未达到70分;
(5)非外语专业自考外语成绩未达到70分。
四。申请时间2020 5月11日至5月17日(以EMS时间为准)
动词(verb的缩写)申请程序(1)因疫情原因,邮寄本学位申请材料。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请将相关材料以邮政EMS方式寄至:苏州市干将东路333号苏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科(103室)。联系人:张老师
学士学位申请材料如下:
1.填写完整《学士学位申请表》 (A3双面打印),粘贴照片(2寸正面蓝底免冠彩色照片,与本科毕业证上的照片同底),《学士学位申请表》(见附件1)。
2.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A4复印件)。
3.自考本科研究生报名表复印件(A4双面复印件),须由考生现单位签字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用铅笔标注学位课程成绩。
4.复印身份证正反面,号码清晰。
注:以上为邮寄材料。
5.填写学位信息表(见附件2)发送至邮箱,注明姓名和专业。学位信息表必须如实填写。如果填写错误,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2)学位评定费200元/人。
学位评定费记入苏州大学财政专户,并注明学位评定费名称自考。如未注明,该申请将被视为不成功。
苏州大学的财务账户信息如下:
名称:苏州大学
税号:12320004660073435
地址:苏州十字街1号
开户行:交通银行苏州苏大支行
银行账户:3256 0100 0010 1490 0225 5
或者逾期材料不全、费用未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三)初审:各学院(系)负责其毕业生的学位资格审核自考本科,由学院(系)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进行审核,提出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报继续教育司。
(4)审核:继续教育部负责审核学院(系)提交的初审结果、推荐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及审核的意见等。无误后上报教务处;教务处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提交学校部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学士学位评定。
(5)评价:院系学位评定委员会学士学位授予名单。
(六)授予:对于学士学位获得者,学校将颁发学士学位
七。其他注意事项(1)学位课程均为指定课程,不能替代或免除选修课程。结果必须在本科中获得。如果学位课程免修,就不能申请学士学位。
(2)对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未被授予学位的,申请材料和评审费不予退还。
苏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