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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3
更新时间:2023-01-13 09:35:59作者:51data
3月28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16项支持抗疫的政策措施。许婧摄
新华网上海3月28日电(记者许婧)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8日发布《本市人社领域全力支持抗击疫情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围绕帮助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关爱一线医务工作者及相关人员、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优化人力社会服务四个方面,提出十六条具体针对性措施。
《措施》上海将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失业保险继续缴纳1%,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在国家规定的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继续下调20%。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核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时,按照调整后的行业基准费率执行。
强化支持创业的政策。鼓励市、区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减免或缓租,支持在孵创业企业应对疫情。对已发放的创业组织或个人担保贷款,因受疫情影响流动性出现暂时困难的,可申请延期还款,原则上不超过1年,可继续享受贴息支持。
加强就业见习的政策保障。学员因疫情原因缺勤的,视为正常出勤;试用期暂时中断的,试用期、生活费、学费补助期顺延。见习基地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未满的,给予见习基地剩余期间带教费补贴。
支持共享就业模式。支持用人单位采取共享就业模式解决短期用工的结构性矛盾。搭建企业间共享用工调剂的平台,帮助指导企业建立用工调剂制度。疫情期间与其他企业共享就业的,可继续享受相应的就业补贴。
加强综合就业服务。依托上海公共招聘平台,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精准就业服务。促进劳动者多渠道就业,开展新就业形式职工职业伤害保护试点。优化重点企业24小时就业调度保障机制,建立就业服务专员“一对一”工作机制,帮助企业解决员工招聘、就业调整、技能培训、劳动关系等问题。对于保障城市运行、疫情防控、民生所必需的重点企业。
增加对在线职业培训的补贴。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企业、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为其实际从业人员提供与主业相关的在线职业培训,并给予培训补贴。2022年每人可享受补贴不超过3次。
在关爱一线医务工作者和相关人员方面,落实工伤保障待遇。对因公感染新冠肺炎的医务及相关工作人员,设立绿色通道,快速认定工伤,落实各项治疗。
疫情防控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职称评定。同等条件下,其所在单位应优先申报。防治一线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并作为当年继续教育学时的完成。在防治一线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人员,将开辟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可直接申请参加高一职称评审或考试。
简化医务人员的招聘程序。如果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单位需要紧急补充医疗等ep
如果医疗机构或政府对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等实施隔离措施依法造成劳动者无法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正常劳动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工治疗的职工,企业应按患病职工医疗期的有关规定支付其工资。对于政府依法采取控制措施,导致企业停工或者劳动者无法复工的其他情形,劳动关系双方应当增强同舟共济、共克时艰的观念,区分不同情况,尽可能协商解决。
加强劳动关系本地化的源头管理。夯实属地责任,加强乡镇、园区等区域劳动关系协调管理,积极发挥基层劳动关系协管员和社会组织作用。进一步发挥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作用,灵活化解矛盾。根据法律法规处理劳动关系相关问题,兼顾各方利益。
此外,上海将充分发挥“一网通办”、“上海人社”APP、12333热线、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等载体的平台功能,推进人社事务“网上办公”、“掌上办公”等无脸服务。科学安排业务流程,避免人员聚集。积极推行人事、社会保险等业务受理制度,告知办证事项,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