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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3
更新时间:2023-01-01 17:31:58作者:51data
中国网9月15日公布了《黑龙江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 )。 《方案》建议从2021年秋季入学高一年级开始实施,根据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实行多元录取模式。 切实扩大高校各类考试规模,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选拔方式。 到2024年,基本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
2021年秋季入学:从高一年级开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又称等级性考试,以下统称选择性考试)两种。 合格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认定的主要依据,也是高校招收高中毕业生依据之一的选修考试成绩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是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合格性考试
试验范围。 考试内容是必修的。
考试的对象。 普通高中在校生必须全部参加合格考试,考试科目成绩全部合格的,发给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考试科目。 涵盖除国家普通高中课程规定的劳动教养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外的所有科目。 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健康共14门课程。
试验组织。 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9门课程考试全部采用闭卷笔试形式,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原则上在相应课程结束后的学期末进行,高中三年分散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5门考试,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按课程安排在适当课程结束后进行。 报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考生,可以用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代替该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成绩应当符合相应标准。
出现成绩。 全省统一组织的合格性考试各科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出现。 考生参加大学分类招生考试时,由省招生考试院向招生高校提供合格性考试成绩,供招生高校录取时参考。 未通过的科目可以继续申请,通过的科目重新报考。 具体办法由省教育厅另行规定。
选择性试验
试验范围。 考试内容是必修和选择性必修。
考试的对象。 普通高中在校生只有高三年级学生参加; 教育部和我省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高中阶段其他学校毕业生同等学力社会人参加选择性考试,与普通高中在校生同时进行。
考试科目。 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六门课程,考生以高中专业选修课的要求和自己的特长等为主要依据,选择其中三门进行考试。 考生在选择考试科目时,先物理、历史两门课程中自主选择一门为优先考试科目,再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四门课程中自主选择两门为复试科目。
试验组织。 每年组织一次,全省统一组织、统一命题在全国统一高考结束后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出现成绩。 各科满分100分,其中物理、历史两门优先课成绩以原始分表现,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四门重选课成绩按规律转换为分数线表现,成绩当年有效。 具体转换规则由省教育厅另行制定。
保障结构。 建立复选科目基础保障机制,复选科目中某一科目考试人数少于保障基数的,以保障基数为标准,从高到低进行分级。 保障基数是根据国家相关学科人才培养需求等因素确定的。 具体办法由省教育厅另行规定。
统一高考改革
全国统一考试科目。 从2024年开始,全国统一高考科目有国语、数学、外语3门,使用全国卷,不分文理。 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部分组成。
成绩构成。 考生总成绩由全国统一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和三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总分分为750分。 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三项按原始成绩计入总成绩,分别为150分。 外语科目听力部分30分,笔试部分120分。
选择性考试科目的选拔要求。 黑龙江省招生普通高校要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和自身办学定位以及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要,分专业(类)科学合理设置选修课的选拔要求,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改善招生录取方式。 高考成绩公布后,我要报名。 考生的志愿由“学校专业(组)”组成,进行平行志愿的投稿。 根据考生首选的物理科目或历史科目,分别制定专业科目(招生 )计划,并制定分区线、分区信、分区码(录取 )。 2024年以后,本科段落招生除提前批次外,实施同一批次录取。 适当增加平行志愿院校数量,增加考生志愿选择和录取机会。
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考试改革
结合实施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进一步改革完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升学考试、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等政策,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类型特色,建立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制度,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选拔方式,高职院校分类
大学单独招生。 每年3月举行,主要以普通高中的学生为对象。招生高校结合考生报名和招生计划情况,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或面试。招生高校可直接使用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择优录取; 也可以参考职业适应性检查的成绩、面试情况等进行偏好录取。
职业教育春季高考。 每年5月举行,主要以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学生以及社会人士为对象。 从2024年开始,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升学考试调整为全省职业教育春季高考,本科高中招生计划招生大学范围扩大到全国高中。 全省统一组织文化课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开展平行志愿服务录取。 其中,文化课考试科目为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必修内容,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职业技能考试由省招生考试院主办,具体由牵引大学组织开展,必要时可采用笔试、实际操作或笔试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普通高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
全面实施普通高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将其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高校在组织开展评估过程中,要完善评估内容,重点考查和如实记录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表现。 统一使用黑龙江省普通高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管理平台,采用严格的评价流程,对学生评价资料进行整理选定、公示审核,在此基础上建立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我省招生所高校要根据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并尽早向社会公布。
(编辑:彭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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