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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3
更新时间:2023-01-07 11:36:03作者:51data
调整学费定价形式从政府定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实行上限管理各高校可以在标准范围内确定本校具体的学费标准开放成人教育、网络教育、高校学费标准,优化实行市场调节的学费机制
辽宁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专业分类和上限标准一览表将我省学费结构调整优化为文史、理工、医学和艺术四类,每个学生每学年的学费上限标准为:没有文史、理工、医学类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4400元、4900元和5200元具有硕士学位授权的高校(含考试学分) 4800元、5200元、5500元艺术类按现行学费标准10000元(艺术理论类6000元)确定; 鲁迅美术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大连外国语大学、辽宁警察学院、示范软件学院以及体育单人技运动训练与外语专业,继续保持现行学费标准不变。 实施“双一流”高校扶持政策“双一流”高校可以在学费上限标准的基础上适当上浮。 国家规定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中,上浮率20%; “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上浮不超过15%省政府确定的我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自主选择本校当年招生专业总数20%以内的优势专业,上浮不超过10%。 示范性软件学院及体育独技运动训练专业学费不执行上浮政策。 保障措施各高校应按规定全额发放奖学金、助学金,帮助学生办理来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每年从学校事业收入中提取5%,确保全额用于奖励资助资金; 提供勤工助学临时岗位,可以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力度,确保学费标准的调整不影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各高校按本通知规定,符合提高学费标准的,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只限执行本通知后入学的新生,老生继续执行原学费标准; 降低学费标准的,新生、老生均执行降低后的学费标准; 学费要每学年收取,不得跨年级预缴严格实行学费公示制度,调整后的学费标准(招生简章和校内醒目位置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和学生家长的监督。 近日,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我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政策的通知》,为完善高校学费政策,优化学费结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高校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我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政策
具体调整内容包括:一、主要内容调整1、学费定价形式调整。 我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由政府定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实行上限管理。 各高校可根据自身情况,在政府规定的上限标准范围内确定本校具体学费标准,并报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成人教育、网络教育、高校学费标准的放开、市场调节的实施,由高校根据教育培养成本变化等情况自行决定。 2、优化学费结构。 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介绍,我省学费结构调整优化为文史、理工、医学和艺术四类,每个学生每学年的学费上限标准为文史、理工、医学类,没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大学为4400元、4900元和5200元,授予硕士学位确定为52000元的艺术类按现行学费标准10000元(艺术理论类6000元)确定。 鲁迅美术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大连外国语大学、辽宁警察学院、示范性软件学院以及体育单人技运动训练与外语专业,继续保持现行学费标准不变。 3、落实“双一流”高校扶持政策。 “双一流”大学可以在学费上限标准的基础上适当上浮。 其中,国家确定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上浮不超过20%; “世界一流学科”在建高校,上浮不超过15%经省政府确定的我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院校,自主选择当年招生专业总数20%以内的优势专业,上浮不超过10%。 示范性软件学院和体育独技运动训练专业的学费不执行上浮政策。 4、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教育培养成本和大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动态调整我省学费上限标准。 二、保障措施5、严格接待各项资助政策。 各高校应按规定全额发放奖学金、助学金,帮助学生办理出生地信用助学贷款。 每年从学校事业收入中提取5%,全额用于奖励援助资金。 同时,提供勤工助学临时职位,可以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助力度,确保学费标准的调整不影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6、规范高校学费收缴行为。 各高校按照本通知规定,制定提高学费标准的,应遵循“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执行本通知后入学的新生,老生继续执行原学费标准; 降低学费标准的,新生、老生均执行降低后的学费标准。 学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年级预缴。 严格执行学费公示制度,调整后的学费标准在招生简章和校内醒目位置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和学生家长的监督。 发展改革、财政、教育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管。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收费行为。 这个通知从发行日开始实施。 以前我省公办普通高中本科学费政策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一律按本通知执行。 调整后的学费标准从2021年秋季入学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