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时政热点事件,2022最新时事新闻热点汇总
2022-11-13
更新时间:2023-01-09 14:09:00作者:51data
湖南株洲某教育培训公司为实现“招生”目标,在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设立作弊QQ群,帮助参考生作弊。法院查明,在2019年4月至2021年10月举行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期间,该培训公司法定代表人及3名业务员组织作弊298次。近日,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二审裁定,全案维持原判。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书显示,2017年12月27日,被告人熊在株洲市云龙示范区注册湖南品诚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品诚公司),从事教育培训,熊为品诚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先后聘用周璞、周玉强、刘为业务员,工作时间为招生。根据协议,周浦等人每招收一名学生可获得1000元左右的提成,品诚公司扣除必要费用后可获得800元左右的利润。为了达到招生的目的,品诚公司的工作人员声称可以在招生“领证”,并在考试时发送答案。考试前,熊安排周璞、周玉强、刘组成了一个待考科目的QQ群。为了避免互联网对敏感关键词的监控,他们创建的作弊群都是根据考试号的谐音,以汉字和数字混合的方式命名,并提供入群码供作弊考生扫码入群,向入群的同学发送所谓的考试“通知”。《通知》包括告知考生多带手机进入考场,隐藏手机躲避监控摄像头,在群里收不到答案的应急措施。考试结束后,熊等人将收集到的答案转发到QQ群。
法院查明,熊、周璞、周玉强、刘在2019年4月至2021年10月(每年两次,一般分别在4月、10月各一次)举行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期间,组织作弊298次。2021年10月17日,公安机关在株洲市经济开发区将熊、周朴、周玉强、刘抓获。2022年7月25日,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认定熊、周普、周玉强、刘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不同数额罚金;同时,法院还判决被告人熊等人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假释之日起禁止从事教育咨询职业,期限为4年或者3年。一审宣判后,周浦、周玉强不服,提出上诉。株洲中院二审认为,周玉强的上诉理由不成立,不予采纳;原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周浦申请撤回上诉符合法律规定。2022年9月8日,株洲中院二审裁定,全案维持原判。综合论文和中国裁判文书网来源: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