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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上数学复习重点(行政处罚法重点解读)

更新时间:2023-01-15 09:21:00作者:51data

第一部分导言

第一章是行政法的基本概念

1.行政法概念

六上数学复习重点(行政处罚法重点解读)

所谓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关系、规范和控制行政权力的法律规范体系。(18)

2.{行政关系的分类}

行政法的内容是由行政法的调整对象决定的。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行政关系。

行政关系主要包括四类:行政关系;法律监督关系;行政救济关系;内部行政关系。(一)行政关系行政关系是指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的各种关系。

【所谓‘行政主体’,是指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机关和组织,以及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或者社会公共权力,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能够自行对外承担行政法律责任,通常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社会公共权力组织】

【所谓‘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所涉及的客体,即权利义务受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在中国的外国人、无国籍人)】

(二)行政法律监督关系行政法律监督关系是指行政法律监督主体对行政主体、国家公务员及其他行政执法组织和人员进行监督时发生的各种关系。

【行政法律监督的主体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行政监督机关等。法律监督的对象包括行政主体、国家公务员、其他行政执法组织和其他行政执法人员】

(三)行政救济关系行政救济关系是行政相对人认为其权益受到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侵害,向行政救济主体申请救济的关系。应行政相对人的请求,行政救济主体对其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给予救济的决定。

【行政救济的主体包括受理申诉、控告、检举的信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四)内部行政关系内部行政关系是发生在行政主体内部的各种关系,包括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平行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及其所属机构(如部、厅、局、处)与派出机构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公务员的关系,行政机关与受委托行使一定职权的组织的关系,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关系等等。

3.{行政法是控制和规范行政权力的法律} {行政法的本质}

(一)本质上,行政法可以定义为控制和规范行政权力的法律。

(二)为什么要控制和规范行政权力?

第一,行政权力和其他公权力一样,具有双重功能:一方面可以给人们提供秩序,但另一方面公权力也可能被滥用,公权力的滥用会带来危害,因此需要加以控制。其次,行政权力与其他国家的公共权力并不完全相同。它与个人和组织的联系更加频繁、广泛和直接。(3)第三,现代社会中,行政权力相对于立法权和司法权而言,有扩大和扩张的趋势。行政法如何控制和规范行政权力?行政法从三个方面控制和规范行政权力:通过行政组织控制行政权力的来源

二、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某一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济特区;国务院批准的“大城市”)

第三,行政立法(行政法规和规章)第四,条约和协定

7.{行政法的非法定渊源}

一、法律解释(立法解释、行政解释和司法解释)

二。法学

三。习惯和做法。行政法学

第三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8.{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

行政法基本原则是指指导和规范行政法的立法和执法,以及行政行为的实施和行政争议的处理的基本规范。它贯穿于行政法的具体规范之中,同时又高于行政法的具体规范,体现了行政法的基本价值。行政法基本原则是在行政法调整行政权的漫长历史中形成的,是行政法学者高度概括的调整行政关系的普遍规范。分为实体性基本原则和程序性基本原则。

9.{行政法的实质性基本原则}(含义、次级原则、基本要求、我国的不足、我国确立该原则的必要性和意义)

一、依法行政原则

含义:依法行政的基本含义是指政府的一切行政行为都要依法进行,并受法律的约束。德国行政法学者认为,依法行政原则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法律创造、法律优先和法律保留。

二。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要求:第一,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应当充分尊重行政相对人的人格。第二,行政机关应积极履行职权,切实保障公民的基本自由。第三,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实施行政行为不得侵犯公民的政治权利。第四,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注意保护行政相对人的财产权,包括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继承权。三、越权无效原则的基本含义: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定权限内行事,凡超越法定权限的行为均属无效,不具有约束力、确定性、拘束力和执行力。

我国行政法规定了越权的四种情形:无权限级别的越权事务和越权区域。四。信赖保护原则的含义:政府应当信守承诺,不得随意变更,不得任性。

要求:第一,行政行为一经作出,非因法定事由并经过法定程序,不得任意撤销、废止或变更,即行政行为具有确定性和效力。第二,行政机关给予行政相对人利益后,即使事后发现违法情形,只要这种违法情形不是由行政相对人的过错造成的,行政机关就不得撤销或者变更,除非这种违法行政行为会严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行政行为作出后,作出该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事后修改或者废止,或者作出该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行政机关为了公告利益,可以撤销、废止或者变更已经作出的行政行为。第四,行政机关撤销或者变更其违法行政行为。如果这种违法情形不是相对人的过错造成的,应当赔偿相对人的损失。五、比例原则的含义: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应当兼顾行政目标的实现和相对人利益的保护。如果行政目标的实现可能导致

要求(三项):不要自己做判断。说明原因。听取陈述和论点。第二,行政公开原则

基本含义: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政府的一切行为都应当公开;行政法规、规章、行政政策以及行政机关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为的标准、条件、程序等,应当依法公布,以便行政相对人依法查阅、复制;依法允许新闻媒体对行政会议、会议决议和决定以及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活动进行采访、报道和评论。要求(4): 宣传行政立法和政策;行政执法公开;行政裁决和行政复议的公开;行政信息和情报公开。

在中国建立的必要性和意义:必要性:政府权力的滥用和政府官员的腐败。意义:促进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勤政廉政。防止政府权力的滥用。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三、行政公正原则(程序公正、实体公正)的基本精神:要求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公正,不自私,平等对待不同身份、民族、性别、不同宗教信仰的行政相对人。要求:行政公开原则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个要求。

正义要求依法办事,不偏袒他人。合理考虑相关因素,不武断。程序要求(3)不得自行判断(4)不得单方接触(5)在未事先通知和听取相对人陈述、申辩的情况下,不得采取任何不利于行政相对人的行政行为。第四,行政公平原则

含义:公平主要是指一视同仁的平等对待。

第二部分行政法主体第四章行政法主体概论

1、{行政主体的含义}(行政主体=行政法。

授权组织(其他行政主体))

享有行政职权,可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的组织。

第五章行政机关

12.{行政机关的含义和特征}含义:行政机关是指依照宪法或者行政组织法设立的行使国家行政职能的国家机关。

特点:(1)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管理国家行政事务;(2)行政机关在建制上实行领导三三五四隶属制。

三是行政机关在决策制度上普遍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行政机关的职能通常是积极的、定期的和不间断的。

行政机关最经常、最直接和最广泛地与个人和组织打交道。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其他公权力组织)

13.{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含义}

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是指在特定法律法规授权下行使特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行政组织。

14.{被授权组织的条件和范围}[条件:对应组织应与被授权组织履行的行政职能无利害关系。

相应的机构应当有了解和掌握与其履行的行政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知识的工作人员。

相应的组织应具备行使授权行政职能所需的基本设施和条件。

对于一些特殊的行政职能,被授权组织还应具备一些特殊的条件,如保密、安全、技术、经验和工作人员的特殊素质要求等。

授权组织范围: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行业组织、工人、青年妇女等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

17.{公务员的概念和分类}

一般而言,公务员是指由国家依法任命,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依法行使国家权力,履行国家公务的人员。

立法定义: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支付工资和福利的工作人员。

分类:综合管理、专业技术、行政执法。

18、{公共关系的发生}

当公民被任命为公务员,担任公职并履行公务员职责时,公共关系就发生了。

考上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和其他相当职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二)遴选仅适用于担任各级政府成员的领导公务员的任命。

(三)任命,是指机关通过与拟被任命为公务员的公民签订任命合同,对公务员进行任命。

适用范围小,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四转是指行政机关将行政系统外(如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组织等。)人员直接调入行政机关。

具有领导职务或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的非领导职务。

19.{处分与回避}(公职关系中人事管理关系的内容)

纪律处分:纪律处分是公务员主管部门对违反纪律的公务员给予纪律处分的制度。

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回避:回避是公务员主管部门为保证公务员公正执行公务,树立机关公证形象,在特定法定情形下,对公务员作出特殊任命安排,使其避免在特定地区、特定岗位任职或参与特定公务的制度。分为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

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公务员,不得在同一领导下直接担任职务或者在同一机关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也不得在其中一人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

因公务员所在地区或工作性质特殊,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决定。

在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和有关部门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实行地域回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县级以下)

公务员执行公务时,涉及本人利益,或者与本人有婚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的,应当回避。

第八章行政相对人

20、{行政相对人的概念}

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即其行政行为影响其权益的个人和组织。

21.{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

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行政相对人是行政主体行政管理的对象。其次,行政相对人也是行政管理的参与者。第三,在行政救济法律关系和行政法制监督关系中,行政相对人可以转化为救济对象和监督主体。

第九章行政法律监督的主体

2.{行政法律监督的概念}

法律监督是指对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专门行政机关的监督

监管的主体不同。法律监督的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专门的行政监督机关以及国家机关系统以外的个人和组织;行政监督的主体是作为行政法律监督对象的行政主体。

监管内容不一样。行政监督主要是对行政主体行为合法性的监督和对公务员守法情况的监督;行政监督主要是监督行政相对人遵守法律,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

监管方式不同。法律监督主要采用审查、调查、询问、司法审查、行政监督、审计和舆论监督等方法。行政监察主要采用检查、巡查、登记、统计、检查、评议等方法。联系:两种监督的总目标是一致的。这两种监督机构部分相互交叉。这两种监督是相互结合的。

24、{行政法律监督制度}(行政法律监督主体的种类和内容)

第一,对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

(一)NPC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撤销行政立法监督备案决定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地方政府规章的监督

(三)其他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对本级地方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监督。

(四)国家权力机关对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的监督。

二。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一)人民法院的监督(二)人民检察院的监督(三)专门行政监察机关的监督(一)行政监察机关的监督

它主要监督国家公务员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

国家审计机构的监督

主要监督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财政收支行为。四。国家机关系统外的个人和组织的监督(舆论监督)个人和组织的监督,是通过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和控告,或者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台、电视台等舆论工具,揭露和揭露违法行政行为。

它是其他法律监督的动力,也是行政法律监督的基础。

第三部分行政行为第十章行政行为概述

25.{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含义:本书采用行政权力理论,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运用行政权力实现行政目的的一切活动。特点:1。服务1。从属法律性质:行使行政权力的行为必须从属于《宪法》和法律。

26.{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别行政行为分类}

定义: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运用行政权力对不特定相对人作出的行政行为,包括行政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运用行政权力为特定相对人设定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角色。区别:1。结合内容由标准决定;2.行为对象的数量在行为作出时是否可以统计和确定,由标准决定。3.特定对象的行为和交通信号。

第二章XI行政立法

27.行政立法的概念

立法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活动。28.行政立法原则

1.体系统一原则(行政立法必须与权力机关和计算机化行政机关的立法相一致,互不隶属的行政立法应当相互协调,一个行政主体制定的多个行政规章与行政机关的内部规定应当相互协调)

对于违法的行政创意文件,I人大代表可以依法提出质询,II上级行政机关可以通过建立备案制度进行监督并有权撤销或变更,III制定机关也可以自行纠正。四、与具体行政行为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审查。

第十二章行政规范性文件

30.{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概念}

第十三章具体行政行为

31.{具体行政行为的含义和成立要件}的含义: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具有行政权力的组织运用行政权力为特定相对人设定、变更或者消灭权利义务的单方行政行为。建立要求:

主体要件——行政权力的存在要件3354行政权力的实际运用要件3354存在形式要件3354法律效力要件3354表示行为的存在。

32.{具体行政行为的分类} (P197)一、限制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依职权和依申请的行政行为。有附加报酬的行政行为和没有附加报酬的行政行为

四。受益行政行为和负担行政行为(根据具体行政行为是否有利于行政相对人)五、必要行政行为和非必要行政行为六。行政行为与行政不作为。

七。独立行政行为和待补充行政行为。外部行政行为和内部行政行为

33.{具体行政行为缺陷(违法)}(一)明显轻微缺陷(违法)

有三个标准:

首先,明显的小程序和形式上的缺陷。

其次,程序性和形式性缺陷的存在并不损害人们的实质性合法权益。

第三,同一行为的重复被认为是不合理的。搬运:

在进入行政救济程序之前,行政主体热衷于依职权或依申请进行补正。

进入行政救济程序后,法院一般不容忍,撤销。

(二)重大、明显瑕疵(违法)【无效具体行政行为】概念:重大、明显瑕疵是指瑕疵是客观存在的、形式上明显的、易于辨认的、非常严重的。这种瑕疵既有明显的特征,也有严重的特征。一般分类:

2 .主体资格存在重大、明显缺陷(主体违规)

职权上的重大明显瑕疵(违法职权)内容上的重大危险瑕疵(违法内容)程序上的重大危险瑕疵(违法程序)

34.{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

一、具体行政行为效力的内容

1.公力3354具体行政行为具有法律效力,受到所有机关、组织或个人的尊重。一旦成立,无论合法与否,都被推定为合法有效。

决心力量3354不得随意撤销或变更。

3.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的约束力

有的制约和限制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的法律效力。

执行力3354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要求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实现其内容的法律效力。

二。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

(一)生效时间时间:通知时(一)补充条款规定的时间(二)溯及力:具体行政行为原则上不溯及既往;但是,如果法律秩序的稳定性能够得到保证,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可预见性,对相对人有利,也是可以追溯的。

(三)效力迟延:1)未告知错误的给付规定(3)不可抗力(4)效力终止(5)失效时间: 1)内容已经实现(3)期限届满(3)无效(1)基于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撤销(2)作为行政处罚的撤销(3)撤销(5)其他无效情形。

35.{依法规范和控制行政自由裁量权具体行政行为的理由和途径}

.原因:

1.因为自由裁量权授权的目的并不总是与自由裁量权行使的目的相一致。

因为冤盟赖以存在的前提

第二,用法律的基本原则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第四,通过行政实践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第五,通过政策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第六,通过裁量基准规范行政裁量权的行使。

第十四章行政处理(一)3354申请行政行为

36.{行政许可的概念}

立法定义: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依法经过审查,准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37.{实体法中的行政许可类型} 1。通用许可证。(驾照、营业执照等。).

2.特许经营权。(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有限公共资源的配置,与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垄断企业的市场准入等。)

3.认可。(从事特殊行业的资格和资质。(1)批准(是否符合具体技术标准和经济技术规范的判断和确定)

5.注册。(确立个人、企业或其他组织的特定主体资格)

38.{《行政许可法》建立的基本系统和原则} 1。依法设立和实施行政许可,建设“有限政府”(行政许可的法理)

二。信息公开、公平合理、平等对待(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三。便捷高效优质服务(便捷高效原则)四。保护相对人陈述、申辩和寻求救济的权利(保障原则)五、信赖保护原则

6.规范和限制权利,确保法制统一。7.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实行民主制约。

39.{行政给付的含义}

行政给付又称行政物质帮助,是指行政主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政策的规定,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在公民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时,或者在公民下岗、失业、经济收入低下或者遭受天灾人祸时,授予申请人一定的物质权利或者与物质有关的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

40.{行政确认的概念}

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者相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予以确认、认可、证明(或者否认)并予以公告的具体行政行为。

41.{行政裁决的概念和类型}

1.概念:所谓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范的授权,对当事人之间与行政活动密切相关、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政行为。2.分类:

裁决所有权纠纷

(双方对某项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发生争议。(二)侵权纠纷的裁决

(因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另一方当事人侵害而产生的纠纷。裁定损害赔偿纠纷

(一方权益受到侵害,向侵权人要求损害赔偿而引起的纠纷。)

第十五章行政处理(二)3354依职权行政行为

42.{行政命令的概念}

行政是指行政主体要求行政相对人人为地或不依法做某件事的意思表示。它是行政行为的一种形式,但不是唯一的形式。

43.{行政征收的概念和特征}

所谓行政征收,是指行政主体凭借国家行政权力,根据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强制性地、无偿地向行政相对人征收税款、费用或者实物的行政行为。

特点:

1.强制自由法定的

44.{行政征收的种类}

(一)税(二)费

45.{行政处罚的概念}观点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促使其今后不再犯罪,有效实施行政处罚的行政行为

1.行政拘留。也叫治安拘留。(主题: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合并执行最长不超过20日。)

2.劳动教养。(期限为1至3年,必要时可延长1年。)

3.驱逐出境、禁止出入境、限制出境。(二)行为处罚

1.责令停产停业。

1.暂停或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财产罚款

1.罚款1。没收4。处罚。

1.警告1。知情的批评

47.{行政处罚原则} (P276)

(一)罪刑法定原则

(2)公正公开处罚原则(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四)保障相对人权利的原则(保障相对人的陈述权、为自己辩护的原则和无救济即不处罚的原则)

职能分离原则一罪不二审原则。

48.{简易程序概念和行政处罚程序条件}的概念:

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罚程序,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处罚事项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处罚程序。

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

违法事实确凿;有法律依据;(三)少量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第三十三条)。

轻微罚款,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是指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00条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7条的规定,是指200元以下的罚款。

49.{行政处罚程序听证程序的含义和范围}

含义:

狭义的听证程序是指正式听证,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合理有效地作出和实施行政决定,公开举行由各利害关系人参加的听证会。

适用范围:

在行政处罚程序中,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公正合理地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举行有利害关系人参加的公开听证,并在质证、辩论的基础上作出处罚决定。

50.{行政处罚执行程序原则}申诉不停止执行原则。

收付分离原则(作出罚款决定的机关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的原则)。

51.{当场收缴罚款的范围}

一、依法给予20元以下罚款;二是不当场收缴,事后执行困难;

三是在偏远、水上、交通不便的地区,当事人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的,由当事人提出。

此外,《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二款规定,对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收缴。

52.{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分为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措施的概念: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了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被毁损,避免危害的发生,控制风险的扩大,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临时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实施临时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的概念: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作为义务主体的行政相对人履行义务的行为。

3.强制执行的特征:

行政相对人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是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

行政强制的目的是履行义务,

执行罚金又称强制给付、滞纳金,是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拒不履行不作为义务的主体或者对他人不能履行的作为义务的主体施加新的金钱给付义务,以迫使其履行。

55.{行政强制原则} (P296)(一)行政强制的基本原则法定行政强制原则

依法设定行政强制原则,贯彻依法强制原则。

1.适当行政执法原则。

3.说服、教育和强制相结合的原则。3.行政强制不得滥用的原则。

行政强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二)其他值得注意的原则

及时、准确、手段正当原则限定强制对象原则强制与预防相结合原则协助强制原则行政强制和解(不是一个原则)

第十六章行政机关实施的其他行政行为

56.{行政指导}P308

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依据国家法律和政策作出的一种非职能行为,旨在引导行政相对人自愿采取某种作为或不作为,以达到行政管理的目的。

57.{行政合同}P318

行政合同是指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为了实施行政管理,就有关事项经过协商而确立的一种相互行为。

58.{行政事实行为}P329

行政事实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为影响或改变事实状态而实施的不产生法律约束力的行政活动。

第十七章行政程序

59.行政程序的概念

行政程序是由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应当遵循的方式、步骤、时限和顺序构成的连续过程。

60、{行政程序的价值}

(一)保障公民政治权利的有效行使(二)保护行政相对人的程序性权利(三)提高行政效率

(四)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

一、开放性原则。正义与公平原则。参与原则。效率原则。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

一、行政回避制度二、行政听证制度三、行政信息公开制度四、解释制度

第四章行政复议概述第十八章行政救济概述第十九章行政复议概述

63.{行政复议的概念}

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和适当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项法律制度。

64.{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公平原则。开放性原则。及时性原则与便利性原则

65.{行政复议基本制度}(一)一级复议制度

一级复议制度是指行政争议经过行政复议机关一次审理并作出决定后,即使申请人不服,也不能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只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一种法律制度。二。书面复议制度书面复议制度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对行政复议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和被申请人的答复,以及被申请人作出的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和证据进行不公开、不定性的审查,并在此基础上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制度。

第二十章行政复议的范围

国务院各部委和地方人民政府的规定除外。第二十一章行政复议法律关系的主体

68.{行政复议管辖}P387

69.{申请人}P389

70.{受访者}P390

71.{第三方}P391

第二十二章行政复议程序

72.{申请复议期限}P394 73,{行政复议和解与调解}P397

74.{行政复议决定的适用}P399

第五部分行政诉讼第23章行政诉讼概述

75.{行政诉讼概念}P402

行政诉讼是指行政相对人和行政主体在行政法律关系领域发生争议后,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按照规定程序审查行政主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判断相对人的诉讼请求是否正当,从而作出判决的活动。

76.{行政诉讼的具体原则}

1、行政诉讼的客体仅限于具体行政行为。

2.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仅限于合法性审查,一般不审查合理性。

但行政处罚显失公平的除外。

第二十四章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77.{排除不可诉行为}P420

78.{几种不可操作的行为} P426

第二十五章行政诉讼管辖

79.{级别管辖制度的完善} P441

80、{地域管辖通则} P442 81、{地域管辖制度的完善} P444

第二十六章行政诉讼参与人

82、{行政诉讼原告的含义和资格} P451 83、{行政诉讼被告的概况} P455 84、{行政诉讼第三人}

第二十七章行政诉讼证据

85、{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分配} P464 86、{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范围} P465

第二十八章行政诉讼程序

87.{起诉条件} P4

6.原告应该是合格的。

必须有明确的被告。

3.必须有具体的主张和事实依据。

1.被诉案件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和被诉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

88.{关于追诉期限的规定} P489

第二十九章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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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5 09:18

一般行政法是指(所谓行政法是指)

一、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部门法。行政法是人们按照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对规定在各类法律文件中的法律规范进行划分的结果,是调整由于行政活动而发生的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简单理解,就是调整民与官之间的关系。)二、行政法的

2023-01-15 09:15

应急局法治工作总结(应急管理法治政府建设)

——对话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莫于川光明日报记者 靳昊这次疫情是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卫健委于1月20日发布公告,明确将新冠肺炎纳入我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

2023-01-15 09:11

从非人性化封门谈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导读】 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从非人性化封门谈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2020年初,随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扩散,各地政府不断加强防疫工作。在抗击疫情过程中,许多地方政府重拳出击,多措

2023-01-15 09:09

2021年学法(2021年法考学什么)

行政法相信只要是备考过的考生应该都知道,是三大实体法中的重要一门,是一个实体与程序相结合的部门法,那么它应该如何学习呢 下面万国法考为大家详细分析下。01.首先,重者恒重。行政法主要是调整“官民关系”,其功能在于控制权力与保障权益,所有的法

2023-01-15 09:06

舆情监测系统(互联网舆情监测系统)

社会舆情是指围绕事件在一定的社会影响空间内的发生、发展和变化,舆情不是对民意的简单规律,而是公众作为参与者对涉事方客体及其政策方向持有的一种社会综合态度。接下来TOOM舆情监测小编带您简单了解舆情监测系统对企业有什么作用,企业如何监测网络舆

2023-01-15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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